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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方办理离婚登记,可以在任何一方户籍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不需要必须回原登记机关。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十条规定,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
双方办理离婚登记,可以在任何一方户籍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不需要必须回原登记机关。 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十条规定,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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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方:,身份证号:女方:,身份证号:于年月日在办理结婚,因性格不和导致感情破裂,双方自愿协议离婚,双方经协商,对子女抚养,财产分割及债权债务处理等事项达成如下协议:1、子女抚养:婚生女(子),岁,归男(女)方抚养。女(男)方依法享受探视权。(若婚后无子女,协议书写明婚后无子女,不存在子女抚养问题,女方确定办理离婚登记时未怀孕)2、财产分割,双方共同财产有:住房情况:位于房屋一套。房产证号:房权证字第号,房屋所有权人:,归男(女)方所有。家具、家电:无。交通工具:车牌号。存款:无。其它:无。3、双方债权债务:无。4、双方老人各自赡养。5、离婚后男女双方不得干涉对方的婚姻自由。6、本协议一式三份。男方、女方、婚姻登记处各执一份,法律效力同等。7、上述协议事项,双方保证真实属实,协议内容如有隐瞒、欺骗、责任自负。本协议未尽事项,由双方协商解决或通过司法程序解决,与婚姻登记处无关。男方签署意见:签名:年月日女方签署意见:签名:年月日
通过行政程序进行的协议离婚由民政部门主管。具体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在城市是街道办事处或者市辖区、不设区的市政府的民政部门;在农村是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
双方办理离婚登记,可以在任何一方户籍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不需要必须会原登记机关。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十条规定,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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