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第三十八条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承担责任,但能够证明尽...
侵权责任法:第三十八条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承担责任,...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不满十周岁的未成年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承担责任,但能够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不承担责任。十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在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应当承担责任。
《》第三十八条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承担责任,但能够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不承担责任。第三十九条在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应当承担责任。第四十条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以外的人员人身损害的,由人承担侵权责任;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管理职责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
孩子发生这样的事请很遗憾,从您的描述中,对方小孩是监护人是有赔偿责任的,而且学校也是有可能负责任的,得看学校是否尽到管理义务,您现在协商不成建议您直接通过法律手段维权,请问您孩子现在医药费花了多少呢?还有没有后续治疗费呢?人损赔偿项目有:残疾赔偿金、个伤残鉴定依照鉴定结果,依照伤残等级,工资情况,当地的经济水平计算赔偿:护理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交通费、后续治疗费、伤残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被抚养人生活费等。这些是您可以获得的赔偿项目,但是因为个体的不同,赔偿项目也是不同的,建议您直接来电说明我问您的具体情况,我再为您进一步分析您接下来怎样做对您最有利,以及为您核算出您能够获得的最大赔偿,来电是免费的您放心,我会最大限度维护您的权益。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386人已浏览
2,363人已浏览
2,579人已浏览
274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