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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原告和被告一般都必须亲自到庭。如果被告不出席,会公告对被告采取的措施。法院拘传被告还是未到庭的,那么法院会根据具体的情况按缺席判决。一般...
一、被告不到庭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人民法院应当按期开庭或者继续开庭审理,对到庭的当事人诉讼请求、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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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判实践中,被告不到庭的情况大致有两类: 1、被告确因下落不明,无法通知其到庭; 2、被告有明确的地址,又通知了本人,但本人因种种原因不出庭应诉。 针对上述两种情况,可依照法律规定进行具体分析、分别作出如下处理: 第一种类型:离婚案件中的被告当事人确因下落不明,无法通知其到庭应诉的,可公告送达应诉材料及开庭传票,之后缺席审理。 需要注意的是,如果公告送达应诉材料及开庭传票,必须完善相关手续。一般应由受诉法院对被告近亲属进行详细了解,并将被告下落不明、无法与之取得联系的情况记入调查笔录;另外被告住所地的社区居委会、村委会等基层组织也可提供被告的相关证明材料,有条件的还可由当地派出所在上述证明材料上加注意见。
一方向法院,会通知双方在一定时间到法院参加开庭,被告收到法院开庭传票后,在开庭时间不出庭,法院可以缺席开庭。但由于离婚案件一般需要双方当事人到庭,方便法院查明案件事实。第一次传票被告不到庭的情况,法院一般会安排第二次传票送达。第二次被告依然不到庭,法院会按缺席开庭。但在缺席开庭的情况下,如果原告提供的证据不足以证明夫妻双方感情破裂,法院一般判决双方不予。原告在收到法院不予离婚的判决书后,在判决书生效后过六个月可以再次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第二次法院会根据查明的事实情况作出是否准予离婚的判决。
离婚被告不到庭的,可以缺席判决。判决完后,需要由法院送达判决法律文书,判决法律文书签收时即生效。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出庭的,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意见。根据《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二条的规定,离婚案件有诉讼代理人的,本人除不能表达意志的以外,仍应出庭;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出庭的,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意见。《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条的规定,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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