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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倡晚婚、晚育、少生优生;提倡一对夫妇只生一个孩子。干部、职工和城镇居民如有极特殊情况需经批准方可生育第二孩。双农群众生育一女后有实际困难的...
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十七条公民有生育的权利,也有依法实行计划生育的义务,夫妻双方在实行计划生育中负有共同的责任。第十八条国家稳定现行生育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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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减轻人口增长过快对中国的经济、社会、资源、环境造成的负面影响,中国政府在1970年代开始推行计划生育;1979年,中国政府进一步将“实行计划生育,控制人口数量,提高人口素质”确立为其基本国策之一。
2016年国家实行全面二孩政策,即我们老百姓常说的二胎政策。国家放宽生育条件,一对夫妻可以生育两个孩子。2016年我国全面实施二胎政策是指孩子的个数,而不是生育的胎数,如果一对夫妻已经有了一对双胞胎,那么他们便不能享受这个政策。
我国的计划生育政策是:晚婚、晚育、少生、优生。 晚婚是指在法定结婚年龄之上适当地推迟实际结婚年龄。我国民法典规定:“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晚婚政策就是提倡和鼓励男女青年在达到法定的最低结婚年龄之后,推迟两、三年结婚。 晚育是指适当地推迟婚后妇女的初青年龄和延长生育二胎的间隔年限。 少生就是让妇女平均生育子女数从过去的多生多育降到少生少育,提倡一对夫妇只生育一个孩子。 优生是指生育身体健康、智力发达的后代,防止因遗传性、先天性和产伤性因素导致生育痴呆、有精神病和其他缺陷的后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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