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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罪嫌疑人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受委托的律师凭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明和委托书或者法律援助公函,就可以会见犯罪嫌疑...
绝大部分的刑事案件,从人被抓直到判刑,都要经历三个阶段,也就是说,一个刑事诉讼的完整程序包含: 1、侦查阶段(公安阶段) 2、审查起诉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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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至于立案标准那就不好说了。因为不同的罪名立案的标准也不一样。主要在于金额要求不一样。例如在广东地区,诈骗罪的金额要求是5000元起,而盗窃罪是2000起。所以涉及到不同的罪名,就按照不同的罪名标准进行处理。只要公安机关立案处理了,并且掌握一部分线索了,才会开始抓人。不过网络上犯罪,是很容易逃脱责任的。 2.因为犯罪分子并不会真的用自己的IP地址进行作案犯罪。很多这样的案子,公安机关按照IP地址追踪源头就会发现这些IP地址都是一些公共场合而不是私人地址。而另一个线索就是网络上提供的银行账户或者支付宝账户等支付方式的信息。但是这个也是很难追踪的,因为犯罪分子是利用金融机构的漏洞准备的。所以要抓人是有一定难度的。
一般的案件,犯罪嫌疑人拘押后六个月左右能够宣判。 《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九条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第一百五十四条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 第一百六十九条人民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作出决定,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半个月。 第二百零二条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六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三到五年!争取从轻处理!关在里面的人是非常希望得到外面的人情况和帮助。唯一能探视会见就是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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