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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女职工产假规定是怎么样的啊,我国法律对这个是怎么个规定呐?

2022-07-25
《辽宁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修正案(草案)》变化:二次审议稿中“职工晚婚的,婚假增加7天。晚育的,产假增加60日,男方护理假为15日。休假期间工资照发,福利待遇不变”的内容,较我省2003年4月1日起施行的《辽宁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修正案(草案)》未做修改,二审后增加“符合法定生育条件生育 第二个子女的夫妻享受本条款规定的生育 第一个子女时的相同待遇”内容。现行的辽宁女职工产假规定的依据为2012年《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国务院令第619号,法定产假98天,晚育产假增加60日,合计可休158天。男方护理假没有相关规定,实践中也未有对生育二胎的男方给予护理假的政策依据。这意味着,与生 第一个孩子相比,生二孩的产假福利严重缩水,最直接的表现是没有晚育假,女方少休60天。但如果“生育二胎与生育 第一个子女相同待遇”,即生二胎女方与生育 第一个孩子时一样了,也可休158天,比过去增加60天。生二胎的男方护理假从没有变为15天。权威解读:卫生和计划生育相关部门称,如《草案》获得通过,辽宁省将成为国内 第一个提出二胎产假延长的省份,作出如上修改是基于生育二胎妇女年龄较大,需要多些时间恢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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