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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还钱的民间借贷不一定会上黑名单。被执行人,即债务人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有能力履行但拒绝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的;通过伪造证据...
私人借贷不一定会被列入黑名单。被执行人,即债务人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有能力履行但拒绝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的;通过伪造证据、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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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司法改革的深入,最高人民法院建立了公布不可信执行人名单的制度。该系统不仅向公众公开,还向政府相关部门、金融监管机构、金融机构、承担行政职能的机构和行业协会通报,供有关单位在政府采购、招标投标、行政审批、政府支持、融资信贷、市场准入、资质认证等方面对不可信执行人进行信用处罚。根据《最高法院关于公布不可信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规定》,被列入不可信执行人名单的期限为两年。但是,如果被执行人以暴力、威胁等方式阻碍或者抗拒严重执行情节或者有多不可信行为,期限可以延长一至三年;从不值得信赖的执行人名单中删除后,人民法院发现一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可以重新列入不可信执行人名单;当然,如果被执行人积极履行了债务或纠正了失信行为,人民法院也可以决定提前删除失信信息。律师建议,债务人应及时积极履行债务,避免陷入司法诉讼,进入执行程序。被执行人应当积极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以免被列为不可信执行人名单,限制高消费名单,不仅影响其工作、生活和信用,还造成司法资源的浪费。
1、普通的民间借贷,银行并不掌握,逾期不还的,不会被银行记录。2、如果民间借贷到期不还,法院判决并强制执行的,经法院通知,银行会被借款人不履行判决的行为记入失信人名单,产生信用不良的记录。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五条被执行人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的,人民法院可以对其采取或者通知有关单位协助采取限制出境,在征信系统记录、通过媒体公布不履行义务信息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措施。
1、普通的民间借贷,银行并不掌握,逾期不还的,不会被银行记录。2、如果民间借贷到期不还,法院判决并强制执行的,经法院通知,银行会被借款人不履行判决的行为记入失信人名单,产生信用不良的记录。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五条被执行人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的,人民法院可以对其采取或者通知有关单位协助采取限制出境,在征信系统记录、通过媒体公布不履行义务信息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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