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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法院冻结工资卡,并扣划资金不需要通知持卡人。在扣划完成后,能够通知的,应当通知持卡人, 2、法院根据生效的法律文书,冻结、扣划被执行人的...
1、法院冻结工资卡,并扣划资金不需要通知持卡人。在扣划完成后,能够通知的,应当通知持卡人, 2、法院根据生效的法律文书,冻结、扣划被执行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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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法院冻结工资卡,并扣划资金不需要通知持卡人。在扣划完成后,能够通知的,应当通知持卡人。 2、法院根据生效的法律文书,冻结、扣划被执行人的银行存款(包括工资卡),是法院在依法行使职权,是强制执行的,不以被执行人的意志为转移。 3、就是说,法院强制执行是强制性的,被执行人只能接受,无权拒绝。如果认为法院执行错误,可以依法提出执行异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二条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向有关单位查询被执行人的存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情况。人民法院有权根据不同情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被执行人的财产。人民法院查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的财产不得超出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的范围。人民法院决定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财产,应当作出裁定,并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有关单位必须办理。
在刑事案件的侦查中,公安机关冻结个人账户,不需要去法院办手续,公安机关可以依照规定对个人账户进行冻结。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二条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根据侦查犯罪的需要,可以依照规定查询、冻结犯罪嫌疑人的存款、汇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配合。犯罪嫌疑人的存款、汇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已被冻结的,不得重复冻结。
法院要依法定程序才能冻结诉讼当事人的银行卡,不能随便冻结别人银行卡,更不能冻结与案件无关的其它人的银行卡。 《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条: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难以执行或者造成当事人其他损害的案件,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定对其财产进行保全、责令其作出一定行为或者禁止其作出一定行为;当事人没有提出申请的,人民法院在必要时也可以裁定采取保全措施。 第一百零三条:财产保全采取查封、扣押、冻结或者法律规定的其他方法。人民法院保全财产后,应当立即通知被保全财产的人。 财产已被查封、冻结的,不得重复查封、冻结。 第二百四十二条: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向有关单位查询被执行人的存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情况。人民法院有权根据不同情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被执行人的财产。人民法院查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的财产不得超出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的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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