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法规
相关问答
1、财产继承权是公民的一项重要的民事权利,他既可以行使这种权利,以接受其应当继承的遗产;也可以放弃这一权利。 2、所以放弃遗产又称放弃继承,...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二十五条规定: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受遗赠人应当...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首先,放弃继承权属于特定的继承人,还需要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放弃继承的主体资格; (2)继承人放弃继承应当以书面形式向其他继承人表示。本人承认,或有其它充分证据证明的,也应当认定其有效。 (3)继承人放弃继承的意思表示,应当在继承开始后、遗产分割前作出。 如果对放弃继承权反悔了,放弃继承权的声明可以在遗产处理前或在诉讼过程中收回,但需经人民法院依据其提出的理由作出决定。在遗产处理后反悔的,因为遗产已分割完毕,遗产已是各继承人的个人财产。为维护财产稳定和交易安全,所以不允许反悔。
继承人放弃继承权的,应当在继承开始后。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表示放弃继承。未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 有效放弃继承应符合下列条件: 1、必须是继承人本人放弃,他人(包括继承人的监护人)无权放弃。 二、继承人具有民事行为能力。 三、遗弃继承权必须在特定时间内完成。 继承人放弃继承权,应当在继承开始后、处理遗产前以书面形式表示放弃继承。 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60日内放弃受遗赠。到期未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两个月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27人已浏览
120人已浏览
114人已浏览
140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