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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的居住证是有日期限制的,该期限一般为一年;每年在到期之前当事人均应当再前往当地户籍管理部门办理续期手续。我国《居住证暂行条例》规定,公安...
居住证有效期是1年。居住证持有人在居住地连续居住的,应当在居住每满1年后最后1个月内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受委托的管理服务机构办理签注手续;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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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办理居住证的时间并无具体的规定,但需要满足以下的条件之一: 1、在居住地有合法稳定就业、指未来可能在本市就业6个月以上; 2、在居住地有稳定住所,指拥有未来可以在本市居住6个月以上的住所; 3、在居住地连续就读。 4、对于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行动不便的老年人和残疾人,可以由其监护人、近亲属持相关证件证明和书面委托书,到居住地或者派出所申请办理居住证。 二、居住证具体流程: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的原件及复印件; 2、学历证书、学位证书、职称证书和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固定住所证明; 4、聘用合同或劳动合同; 5、在申请单位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 6、社会保险缴存证明; 7、近期一寸同版免冠彩色照片一张; 8、《诚信声明》; 9、《北京市工作居住证申请表》。
1、根据居住证暂行条例规定,申领居住证,应当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本人相片以及居住地住址、就业、就读等证明材料。 2、居住地住址证明包括房屋租赁合同、房屋产权证明文件、购房合同或者房屋出租人、用人单位、就读学校出具的住宿证明等;就业证明包括工商营业执照、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出具的劳动关系证明或者其他能够证明有合法稳定就业的材料等;就读证明包括学生证、就读学校出具的其他能够证明连续就读的材料等。 3、申请人及相关证明材料出具人应当对本条规定的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4、对申请材料不全的,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应当一次性告知申领人需要补充的材料。
根据规定,申领,应当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提交本人、本人相片以及居住地住址、就业、就读等证明材料。居住地住址证明包括合同、明文件、或者人、用人单位、就读学校出具的住宿证明等;包括工商营业、、用人单位出具的劳动关系证明或者其他能够证明有合法稳定就业的材料等;就读证明包括学生证、就读学校出具的其他能够证明连续就读的材料等。申请人及相关证明材料出具人应当对本条规定的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对申请材料不全的,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应当一次性告知申领人需要补充的材料。对符合居住证办理条件的,公安机关应当自受理之日起15日内制作发放居住证;在偏远地区、交通不便的地区或者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期制作发放居住证的,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在实施办法中可以对制作发放时限作出延长规定,但延长后最长不得超过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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