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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
保险不理陪的情况有很多,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比如,哪些情况保险公司不赔凡是符合保险条款规定的,保险公司一定会赔。但以下这些情况,无论是哪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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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工伤认定,认定后申请评残,评残后申请工伤赔偿,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包括医疗费、停职留薪工资、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康复费、残疾辅助器具费、一次性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等费用,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具体费用需要计算。
劳动者辞职,只需要提前一个月以书面的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即可,如果用人单位未为其缴纳社保,劳动者可以以劳动者未缴纳社保为由被迫辞职,并且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我在07年2月进公司到现在一年半了,厂里和我没有签任何劳动合同也没帮我办保险,还扣我们百分之三十提成年底发,还要我们为客户欠厂里的钱做担保,现在我不想干了我想拿回我的保险钱和工资和扣的钱,我就从客户给厂里由我担保的现金中,拿出了我的一年多保险五千多元和我的没发的工资和提成和差旅费一共一万两千元。请问大律师我这样合法吗?厂里要是告我的话我该怎么办啊?我只是拿了我该拿的钱。厂里要我们担保的做法合法吗,我该怎样来应对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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