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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诉讼法规定:执行期限为六个月,从执行案件立案之日起计算。 人民法院一般会根据执行情况来对案件作处理,执行完毕的,会结案;如果没有发现被执...
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超过六个月未执行的,当事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六条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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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三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上一级人民法院可以根据申请执行人的申请,责令执行法院限期执行或者变更执行法院: (一)债权人申请执行时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的财产,执行法院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超过六个月对该财产未执行完结的; (二)执行过程中发现被执行人可供执行的财产,执行法院自发现财产之日起超过六个月对该财产未执行完结的; (三)对法律文书确定的行为义务的执行,执行法院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超过六个月未依法采取相应执行措施的; (四)其他有条件执行超过六个月未执行的。
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超过六个月未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六条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超过六个月未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上一级人民法院经审查,可以责令原人民法院在一定期限内执行,也可以决定由本院执行或者指令其他人民法院执行。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如果执行机关在六个月内未执行,你可以要求上级法院责令执行法院限期执行,或由上院法院直接执行。但为配合法院尽快执行,你们应该尽量搜集被执行的财产线索提供给法院,也可申请法院采相应的执行施措(比如说限制高消费、将其加入老赖名单,对被执行人(如果是企业可以对法定代表人)实施拘留措施。总之想尽一切办法,给被执行人施加压力迫使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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