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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离婚财产并不是平分原则,只有对于属于婚姻存续期间货的的夫妻共同财产才能够做出平均分割的处理方式,依照法律规定,夫妻离婚可以通过自主协商的...
夫妻离婚时,所要分的,所能分的只有夫妻共同财产。一方的婚前财产为夫妻一方的财产。同时,民法典规定为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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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问题需要分情况: 1、当房产不属于共同夫妻财产时,拥有者将房产过户给对方的行为就属于赠与。 2、当房产一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时,此时就属于赠与拥有的那部分。 3、当离婚时,分割属于共同财产的房产,一方用钱购买另一方拥有或者全部拥有的部分,而过户的行为就不属于赠与。
离婚只是对共有房产的一种分割和分配,不属于赠予。赠与是指,将自己拥有所有权的财产无偿赠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的一种行为。赠与房产常常发生在父母与子女以及其他亲密亲属之间。但是在夫妻关系中,若房产本身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情况下,就不属于赠予。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鉴于离婚协议主要是为解除双方婚姻关系的目的而设定,这种发生在特定身份关系当事人之间有目的的赠与,并不违反法律的规定,属一项诺成性的约定。在双方婚姻关系事实上因离婚协议得以解除的情况下,赠与财产的目的已经实现,且该赠与行为已经在民政部门登记备案,具有公示效力,足以证明赠与行为真实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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