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1、没登记结婚离婚法院不一定会受理。如果是双方是在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 公布实施以前,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
1、没有登记的婚姻,如果是在1994年2月1日前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构成事实婚姻,夫妻需要离婚的,可以向法院起诉离婚,法院必须要受理。 2...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1、没有登记的婚姻,如果是在1994年2月1日前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构成事实婚姻,夫妻需要离婚的,可以向法院起诉离婚,法院必须要受理。 2、如果是在1994年2月1日之后才在一起的,只是同居关系,不存在婚姻关系,法院不会受理。
1、没登记结婚离婚法院不一定会受理。如果是双方是在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 公布实施以前,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那么当事人可以去法院起诉离婚,法院会依法受理;如果是1994年2月1日之后,双方没登记结婚的,由于没有形成合法有效的婚姻关系,所以也就不存在离婚的问题。 2、法律依据《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未登记结婚的,1994年2月1日前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构成事实婚姻,夫妻需要离婚的,可以向法院起诉离婚,法院必须受理。如果是1994年2月1日以后才在一起只是同居,没有婚姻关系,法院不会受理。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82人已浏览
115人已浏览
82人已浏览
171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