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欠缴的社会保险统筹费用应当缴纳至人民法院裁定宣告破产之日。而具体的费用,应该依照《破产法》的有关规定执行,从该企业的破产财产中优先获得清偿,...
根据《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没有缴纳、没有足额缴纳、没有按时缴纳社会保险费,所应承担的责任包括: 赔偿劳动者少得或者未得的失业保险金损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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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员工本人原因未给单位提供劳动,单位需要按月支付员工工资,最低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水平。在单位破产之后,以此和员工的劳动关系终止,那么单位是需要支付员工经济补偿的。经济补偿按照员工在单位每工作满一年一个月本人工资计算,不满半年的按照半年计算,满半年不满一年的按照一年计算。本人工资按照员工解除劳动关系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计算。 依据《工资支付暂行条例》 第十二条非因劳动者原因造成单位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用人单位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若劳动者提供了正常劳动,则支付给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不得低于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若劳动者没有提供正常劳动,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一)劳动合同期满的; (二)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三)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四)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五)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根据《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没有缴纳、没有足额缴纳、没有按时缴纳社会保险费,所应承担的责任包括: 赔偿劳动者少得或者未得的失业保险金损失。 承担应当由生育基金支付的女职工生育保险待遇费用。 承担工伤保险费有关的罚款、滞纳金等费用。 承担基本养老保险有关的罚款等费用。 赔偿给劳动者造成的其它费用。如因用人单位欠缴社会保险费,致使不能及时转移档案而影响劳动者重新就业的工资损失等等。
主要分两部分: 第一、破产受理前 破产受理前的社保作为破产债权由清算组清理。其中基本养老保险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部分、基本医疗保险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部分属于优先清偿的债权(同工资属于同一顺序),一般来说企业破产后该部分费用是缴齐了的。如果个人部分缴齐了(可以到社保机构查询,部分省市可以从网上查),从一般意义上而言,退休以后原则上不影响养老保险的领取! 养老保险社会统筹部分因为顺序比较靠后,获得清偿的几率不大,要看企业亏损的具体情况。 第二、破产受理后的社会保险 破产受理后的社会保险费用属于破产费用,应当由清算组按月及时、足额缴给社保机构——其中应包括所有的保险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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