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关押在看守所期间家属不能探看犯罪嫌疑人,由于关押在看守所的犯罪嫌疑人还没有接受判决,为了不对案件侦查、审查、审理造成影响,关押在看守所的犯罪...
取保候审以后,应当配合司法机关办理案件,应当做到随传随到接受讯问。如果涉嫌犯罪,应当审判。《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九条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拘捕关押看守所37天了不一定是逮捕了,也可能是案情复杂。一般是三个月以内。情况复杂的,可能是半年,甚至是更长时间。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四条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 第一百五十五条因为特殊原因,在较长时间内不宜交付审判的特别重大复杂的案件,由最高人民检察院报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延期审理。 第一百五十六条下列案件在本法第一百五十四条规定的期限届满不能侦查终结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延长二个月: (一)交通十分不便的边远地区的重大复杂案件; (二)重大的犯罪集团案件; (三)流窜作案的重大复杂案件; (四)犯罪涉及面广,取证困难的重大复杂案件。 第一百五十七条对犯罪嫌疑人可能判处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依照本法第一百五十六条规定延长期限届满,仍不能侦查终结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再延长二个月。 第一百五十八条在侦查期间,发现犯罪嫌疑人另有重要罪行的,自发现之日起依照本法第一百五十四条的规定重新计算侦查羁押期限。犯罪嫌疑人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应当对其身份进行调查,侦查羁押期限自查清其身份之日起计算,但是不得停止对其犯罪行为的侦查取证。对于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确实无法查明其身份的,也可以按其自报的姓名起诉、审判。有些罪犯因为涉及到案情没有那么简单清晰而使得调查的机关得反复斟酌,以免出现了不仅侵害了受害的人不能惩治侵害者,还让侵害者原本不应该惩罚的权利也被剥夺了,而一般如果罪犯被关押了超过一个月就需要申请查看是不是出现了意外的情况。
1、如果是释放后被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的,案件尚未结束,应当还有案底。 2、如果是释放后没有背负任何强制措施,案件被撤销了,那就没有案底。 3、在公安局的治安管理处罚的警告、拘留、罚款不记录档案,只有刑事处罚才进入档案留下案底。 4、如果是行政处罚,一般的罚款拘留的话,对生活没有太大的影响。 5、如果是吸毒而拘留或强戒的话,那么,信息将会在全国禁毒系统录入,当去到外地,如果是住旅馆的话,当地一般都会有报警系统要求当地派出所对你进行排查。
拘留所和看守所不同,被关押在看守所的人,涉嫌刑事犯罪,必须经过侦查、审查起诉、审判等三个阶段,所以关押的时间较长,一个刑事案件从拘留到出判决快的三个月,慢者一年半载。如果被关押在拘留所,表明被行政拘留或者司法拘留,没有达到犯罪的程度。行政拘留,最长关押时间是15天,即使是数种违法行为并罚也不会超过20天,司法拘留最长为15天。二者区别如下:一、法律依据不同。拘留所是依据《治安处罚法》和《拘留所条例》的规定设置;而看守所设置的法律依据是《刑事诉讼法》和《看守所条例》的相关规定。二、性质界定不同。拘留所羁押的是受行政拘留处罚的人和司法拘留的人,所以拘留所是国家行政羁押机关;而看守所羁押的是依法被逮捕、刑事拘留的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以及余刑在3个月以下的已决犯,所以看守所具有刑事羁押机关的性质。三、羁押对象不同。拘留所羁押的对象是治安拘留的人以及法院决定司法拘留的人。看守所羁押的对象是依法被拘留、逮捕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以及余刑在3个月以下的已决犯。四、法律监督不同。《看守所条例》第八条规定:“看守所的监管活动受人民检察院的法律监督。”而拘留所的监督则无明文规定。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212人已浏览
191人已浏览
297人已浏览
446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