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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兄弟姐妹属于第二顺序继承人,有继承权。但一般在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同时也没有合法有效遗嘱或遗赠的情况下,才可以继承父母的遗产...
根据你的描述,如果房产证上是你和你父母三个人的名字,房子就属于你们三人的共同财产,其中会有你父亲的三分之一,再加上你父亲名下的其他财产,在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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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司法解释的相关规定,父母过世父母的兄弟姐妹在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同时也没有合法有效遗嘱或遗赠的情况下,才可以继承父母的遗产。
首先,根据法律规定,这两套房子的房产证登记为你的名字,若房产登记薄上也为你的名字,则这两套房子的所有权都属于你。 你父亲去世后,其所住的旧房屋的二分之一就作为遗产在你母亲及所有子女之间平均分配。所以从法律上来说,你姐姐也有一定的继承份额。换言之,你的这两套房子里原本有你姐姐的部分。但因为已经登记为你的名字,你不同意的过户给你姐姐的话,房子所有权还是你的。但你姐姐可以向你主张与其份额相应的钱款。
首先,该房产证上是父母双方的名字,那么该房产属于父母共有的房产,原则上您父亲享有一半的产权。如果您父亲过世,并没有留下遗嘱,按照法定继承。配偶、父母、子女都是第一顺位的继承人,在您父亲享有的份额内,您奶奶是有权继承房产的,由您、您母亲、您奶奶平均分割您父亲享有的部分房产。其次,如果您奶奶有遗弃被继承人的,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的遗弃被继承人的情况的,那么属于法定丧失继承权的情形。最后,如果想避免您奶奶继承该房产,有两种方式。一种是让您奶奶签署书面协议,主动明示放弃继承权利。另一种是,让您父亲写下一份遗嘱,遗嘱内将该房产指定继承给您和您母亲。在这种情况下,建议邀请公证人员进行公证,以保证遗嘱的合法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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