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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司合并如果导致签订劳动合同的主体发生变更的话,则本质上属于劳动合同重大事项的变更,需要劳动者同意,否则用人单位可以以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
劳动合同变更可以不签订合同,因为根据《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变更的前提是用人单位同意与劳动者协商变更,一方不同意的,当然可以拒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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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名称变更,可以同时变更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法》第八条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时,应当如实告知劳动者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工作地点、职业危害、安全生产状况、劳动报酬,以及劳动者要求了解的其他情况;用人单位有权了解劳动者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基本情况,劳动者应当如实说明。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五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用人单位单位单方面强行调整的,劳动者有权以“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未按约定“提供劳动条件”为由解除劳动关系并要求经济补偿。《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仲裁时效为1年,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侵权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建议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可以委托律师代理劳动仲裁。 第十四条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 (二)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 (三)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可以要求双培的工资赔偿。
公司变更名称劳动合同不需要变更。公司变更名称不会对劳动合同有影响,公司和员工都应该履行之前的劳务合同,不用再重新签订劳动合同。
《》第三十五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企业在进行劳动合同变更时,应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1.变更劳动合同必须在劳动合同依法订立之后,在合同没有履行或者没未履行完毕之前的有效时间进行。 2.变更劳动合同必须坚持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即劳动合同变更必须经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当事人的同意。 3.变更后的劳动合同必须合法,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4.变更劳动合同必须采用书面形式。 5.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应交付劳动者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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