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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各级公安机关都十分重视执法质量严格规范和执法水平的提高,对规范基层单位执法活动的开展,减少和避免各种执法问题的发生,起到了促进和推进作用...
一、要加强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力度。要大力开展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创造“安全生产,以人为本”安全文化氛围,把安全提高到一个全新的高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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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安全关系到人们的出行秩序和效率,关系到人们的生命财产安全。它是一项重要的管理工作,也是一项专业性很强的工作。特别是随着现代交通的发展、路况的变化和信息技术的应用,对道路交通管理者的执法水平和能力要求越来越高。交警执法直接面向广大人民群众,是国家治理能力体系和能力建设的窗口。因此,有必要加强对交通警察的管理,确保其执法水平和效率。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只有不断加强交警队伍建设,提高交警素质,管理道路交通水平,才能适应现代社会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的需要,正确履行职责,完成使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八条对此作了特别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交通警察的管理,提高交通警察的素质和管理水平。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对交通警察进行法律和交通安全管理培训和考核。交通警察考核不合格的,不得上岗执行职务。为了加强交警队伍的执法水平,规定了三项措施:一是加强管理,提高交警素质和交通管理水平。队伍建设的总体目标是建立一支廉洁、公正、文明、高效的交警队伍,特别是要做好以下工作:(1)政治素质过硬,牢固树立为人民服务的意识,严格遵循工作中方便群众的原则,公平文明执法;(2)专业素质过硬,熟悉交通安全管理法律、法规及相关法律法规,熟悉交通安全管理业务,依法管理交通安全工作,及时高效疏导交通,处理交通事故;(3)身体素质过硬,很多交警都是在城市和农村道路安全管理的第一线作战。没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很难胜任艰苦而重要的工作;(4)强有力的保障是配备先进的管理设施和设备,形成科学的管理体系。二是对交通警察进行法律和交通安全管理培训。维护道路交通秩序,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管理车辆和司机离不开交警的具体工作。交警要胜任这些工作,必须具备良好的专业素质,根据道路交通的变化和需要不断学习和培训。包括法律和交通安全管理的培训。法律培训是让每个交警熟悉和掌握交通安全管理的法律、法规及相关刑事民事法律,如《道路交通安全法》、《道路交通管理条例》、《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刑法》中关于交通肇事罪、危险驾驶罪、民事法律中关于交通事故各方民事责任的规定。交通安全管理业务培训是让交通警察全面了解交通安全管理的内容、工作程序和提高工作效率的方法,并熟练运用。特别是要提高现代科技、人工智能和大数据的应用水平。第三,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对交警进行考核。只有考核合格,能胜任工作的,才能上岗。考核不合格的,不得上岗执行职务。也就是说,交通警察没有资格就一劳永逸地拿着铁饭碗,需要培训考核,考核不合格就不能上岗执法。这对促进交通警察提高专业素质,保证执法水平和效率具有积极意义。
(一)立案审查作为一种事后监督,人民检察院主要通过以下几种途径发现人民法院裁判的错误: 1、当事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的申诉; 2、国家权力机关或者其他机关转办; 3、上级人民检察院交办; 4、人民检察院自行发现。上述四种途径也就是人民检察院民事抗诉案件的主要来源。对于以上来源的民事案件,人民检察院应当受理,并由有抗诉权或者有提请抗诉权的人民检察院立案,进行是否提出抗诉的审查。根据《人民检察院民事行政抗诉案件办案规则》的规定,人民检察院应当在立案以后调(借)阅人民法院审判案卷,并在调(借)阅审判案卷后3个月内审查终结。审查的主要内容是原判决、裁定是否符合法定的抗诉条件,审查的主要方式是就原审案卷进行审查,非确有必要时,不进行调查。(二)决定提出抗诉经过审查,人民检察院应当依法作出抗诉、不抗诉、向人民法院或者有关单位提出检察建议的决定。其中,对于下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经审查符合抗诉条件的,应当由检察长批准或者由检察委员会决定,作出向人民法院提出抗诉的决定;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对同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经审查认为符合抗诉条件的,应当提请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抗诉。《》第182条规定:“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不服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的,自收到判决书后五日以内,有权请求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
一般的来说外部的薪酬激励因素包括工资、奖金、实物等等,而内部的薪酬激励因素包括团队氛围、自豪感、成就感等等。而对于怎么合理提高员工的待遇就需要从以上两个方面来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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