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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或者其近亲属、用人单位对工伤认定申请不予受理的决定不服,或者对工伤认定结论不服,或者用人单位对经办机构确定的单位缴费费率不服,或者工伤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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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招标投标法》第六十条的规定,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如果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在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时需要提供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针对本条例第二十二条、第四十四条、第五十四条规定的事项投诉的,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前款规定的期限内。
若对工伤鉴定的结论持有异议,应当按照从下至上的复查程序进行处理。根据我国《工伤保险条例》的相关规定,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其直系亲属以及该职工所在单位,如对工伤认定的结论存在异议,则有权依法申请行政复议;对于行政复议的决定仍然不满的,还可进一步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在此过程中,无论是劳动者还是用人单位,只要对工伤认定的结论有异议,都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如果对行政复议的决定依然持反对意见,那么就可以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申请鉴定的单位或者个人对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该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再次鉴定申请。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为最终结论。
一、关于工伤鉴定评不上级的赔偿问题 当工伤职工发生事故伤害,造成身体损伤时,相关赔偿项目应根据伤情等情况来确定。如果劳动者认为伤情严重,需要申请劳动能力等级鉴定。然而,即使经过劳动能力等级鉴定并经过上一级鉴定机构复核,工伤职工的伤情仍无法评定伤残等级,那么工伤职工将不会享有伤残相关的赔偿项目。 但是,根据法律规定,工伤保险基金或用人单位仍应支付以下实际产生的工伤待遇项目: 1. 治疗工伤所发生的费用,包括工伤医疗费和康复费; 2. 实际住院期间的住院伙食补助费; 3. 如因伤情需要,前往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4. 住院期间的生活护理费; 5. 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工资。 当然,上述项目的具体赔偿数额需要根据工伤职工的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工资水平、所在地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等因素来计算,才能最终确定工伤职工应享有的工伤待遇赔偿数额。 二、工伤赔偿程序 1. 工伤报告程序:单位应当自工伤事故发生之日或者职业病确诊之日起15日内,向当地劳动行政部门提出工伤报告。 2. 工伤认定程序:单位没有提起工伤认定的,工伤者应在事故发生之日起一年内向劳动部门提出申请。社保经办机构调查认定后,书面通知单位及伤者。 3. 工伤鉴定程序:在申请工伤鉴定的职工被认定为工伤的基础上,在其医疗终结或医疗期满之后,由县以上劳动鉴定委员会对其进行的评定伤残等级的行为。 4. 协商赔偿程序:单位投保了工伤保险的,就直接由国家工伤保险机构依据标准发放工伤保险待遇。没有投保的,则依据标准与用人单位协商解决。 5. 劳动仲裁程序:与用人单位协商解决不了的,则可以依据劳动仲裁法规提起仲裁程序。 6. 法院审理程序:对劳动仲裁不服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对一审法院判决不服的,可以依法向二审法院提起上诉。 7. 执行程序:仲裁或者判决生效后,用人单位不支付赔偿费的,则可以依据生效法律文书向法院执行局提起执行申请,由法院执行。 8. 申诉程序:对生效判决不服的,则可以申请启动再审程序,但这一般很难。 在复杂的工作环境中,员工需要投入大量的精力到工作中去,很容易疲惫,一不小心就会受伤。员工因为工作原因受伤,就可以依法申请工伤赔偿。若是单位不赔偿的,个人先申请工伤认定,属于工伤的可以进行工伤鉴定,确定工伤赔偿的金额。然后员工可以通过协商、劳动仲裁、劳动诉讼的方式督促单位履行赔偿义务。 在上述文章中,我们已解答了关于工伤鉴定评不上级怎么赔偿的问题,相信大家已对此有一定的了解。如果本篇文章没有完整解答您的问题的话,可以通过搜索查看我们网站的其他内容来进行了解,也可以提交您的问题,请律师来帮您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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