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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公民与外国人通过法院的案件,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受理案件审理的程序是这样的: 1、法院收到,经审查认为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7日内立案;认...
一般提起诉讼后如果适用简易程序的法院在三个月内审决,如果适用普通程序的在六个月内审结,至于是否准予离婚,要看所提交的证据是否足以证明夫妻感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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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规定:“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法律之所以有这样的规定,是因为离婚案件主要是解除当事人之间的身份关系,与一般财产案件不同,不适用一事不二审的原则,若采用与一般财产案件同样的规则,则意味着当事人只有一次的机会。这是由离婚案件的特点所决定的。同时为了防止当事人滥用诉权,即首次离婚请求被判决不准予后,当事人即刻又上法院提出请求离婚的情况发生,对再次的时间我国法律规定为间隔6个月,从第一次判决生效之日起算。这样的规定客观上是给当事人一个冷静的机会,让他们重新审视自己的婚姻,以挽救感情尚未真正破裂的婚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四条规定
离婚案件属于民事案件。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人民法院应当自立案之日起3个月内审理简易程序。 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自立案之日起6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法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6个月。
中国公民与外国人通过法院的案件,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受理案件审理的程序是这样的: 1、法院收到,经审查认为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7日内立案;认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7日内裁定不予受理。 2、向居住在国外一方送达诉讼文书,若送达顺利则时间较短,如果是采用公告方式送达,则需6个月。 3、被诉方接到法院诉讼文书后,至少有30日的答辩期,在此期间被诉方可以书面进行答辩,也可以在开庭时进行答辩。 4、如法院缺席审理,裁判文书无法送达的话,也应公告送达,公告期为6个月。 5、一方不服一审判决的,在国外居住一方的上诉期限为30日,在国内居住一方的上诉期限仍为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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