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2.驾驶营运客车(不包括公共汽车)、校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未达20%的,或者驾驶其他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20%以上的,扣6分。 3.驾驶货...
2.驾驶营运客车(不包括公共汽车)、校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未达20%的,或者驾驶其他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20%以上的,扣6分。 3.驾驶货...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1、《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二条规定:公路客运车辆载客超过额定乘员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超过额定乘员百分之二十或者违反规定载货的,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2、针对小型汽车《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规定: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 3、针对货运车《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二条规定:货运机动车超过核定载质量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超过核定载质量百分之三十或者违反规定载客的,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4、超载计分处罚凡是超过核定人数20%以上的车辆均算是超员超载,将按照新交规进行处罚。新交规对重点车型驾驶人的超员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提高了记分分值: (1)驾驶营运客车超过核定人数20%以上的,一次记12分; (2)驾驶营运客车超过核定人数未达20%的,或者驾驶其它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20%以上的,一次记6分。 (3)驾驶营运客车、校车以外的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未达20%的,一次记3分。
1、驾驶运营巴士(不包括公共汽车),校车载人超过20人%扣12分。.驾驶运营巴士(不包括公共汽车),校车载人超过20人%或驾驶其他载客车载人超过批准人数20人%以上,扣6分。.驾驶卡车超过3000辆的质量%以上或者违反规定载客的,扣6分。.驾驶卡车超过核定载荷的质量不到300%的,扣3分。
七座车拉十三人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当事人应当自收到罚款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罚款应当开具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罚款收据;不出具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罚款收据的,当事人有权拒绝缴纳罚款。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392人已浏览
264人已浏览
3,570人已浏览
225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