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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16条规定,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应予支持。 ...
一般没有影响,需结合具体情况,当时是否存在劝酒等行为?对方家属现在是什么态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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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16条规定,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应予支持。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2)八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需要注意,根据2021年施行的民法典第十九条规定,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3)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 (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因此,有喝酒嗜好属于不利于孩子身心健康的嗜好,在争取孩子抚养权的时候,会有一定影响。
对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依法实行社区矫正,如果没有刑法第77条规定的情形,缓刑考验期满,原判的刑罚就不再执行,并公开予以宣告,但个人档案仍然会有留存,是不能消除的。缓刑案底恐怕对参军或报考公务员等有一定影响。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16条规定,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应予支持。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2)八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需要注意,根据2021年施行的民法典第十九条规定,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3)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 (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因此,有喝酒嗜好属于不利于孩子身心健康的嗜好,在争取孩子抚养权的时候,会有一定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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