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国家矿产资源的非法买卖可能涉嫌非法采矿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三条违反矿产资源法的规定,未取得采矿许可证进入国家规划矿区、对...
转售公共资源罪是一种侵犯财产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非法占有或者转售他人保管的财产、遗忘物或者埋藏物,数额较大,拒绝返还的行为。现行规范称...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倒卖公共资源罪是侵犯财产罪的一类,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将他人的交给自己保管的财物、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或倒卖,数额较大,拒不交还的行为。现规范简称为侵占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二条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是贪污罪。
盗采矿产资源定罪标准为违反矿产资源法的规定,未取得采矿许可证擅自采矿,擅自进入国家规划矿区、对国民经济具有重要价值的矿区和他人矿区范围采矿,或者擅自开采国家规定实行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 《关于办理非法采矿、破坏性采矿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等法律、行政法规有关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保护和管理的规定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四十三条规定的“违反矿产资源法的规定”。
关于矿产资源补偿费与矿产资源税的区别: 1、资源税的征收是凭借政治权利,资源补偿费的征收是凭借资源财产所有权; 2、资源税是国民收入的一部分,全部进人“增加值”,资源补偿费的主要部分是对资源消耗的补偿费的主要部分是对资源消耗的补偿,是矿山企业的“资源”的成本; 3、资源税是调节部分矿种矿山企业的级差收益,鼓励企业间的平等竞争,资源补偿费是调节资源所有者和所有采矿权人之间的产权关系,是对已消耗的资源的货币补偿。 4、资源税的征收是国家税政管理职责,资源补偿费是征收国家地矿行政管理职责。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814人已浏览
781人已浏览
1,363人已浏览
193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