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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累积记分周期为12个月,满分为12分,从机动车驾驶证初次领取之日起计算。驾驶证的清分时间是驾驶证上的发证日期,每年在发证...
驾驶证扣3分,在一个记分周期未扣满12分的,下一个记分周期会自动清零。我国法律规定,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记分未达到12分,所处罚款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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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记分周期一般是从你初次领驾驶证的日期算起12个月。只要不满12分,下一个记分周期自动归零。根据《机动车驾驶员交通违章记分办法》中的规定: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累积记分达到12分的,应当在十五日内到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或者违法行为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受为期7日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的教育。机动车驾驶人接受教育后,车辆管理所应当在20日内对其进行科目一考试。考试合格积分给予消除。
考完就可以恢复。 第二十三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机动车驾驶人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除给予行政处罚外,实行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累积记分(以下简称记分)制度,记分周期为12个月。对在一个记分周期内记分达到12分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其机动车驾驶证,该机动车驾驶人应当按照规定参加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学习并接受考试。考试合格的,记分予以清除,发还机动车驾驶证;考试不合格的,继续参加学习和考试。
年末不记满12分的时候恢复。根据规定,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累积记分周期(即记分周期)为12个月,满分为12分,从机动车驾驶证初次领取之日起计算。汽车驾驶员在一个评分周期内评分未达到12分,处罚金已缴纳的,评分未达到12分,但未缴纳罚款的,评分转入下一个评分周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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