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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务纠纷起诉了公告期是六十天,六十天满后即视为送达,如果被告不出庭的,则法院会进行缺席判决。所谓公告期就是公告送达后进行公告的期限。受送达人...
一、申请破产应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出。 二、具体管辖如下: 1.企业破产案件由债务人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2.基层人民法院一般管辖县、县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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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债权债务法律知识中的债权债务,债权是得请求他人为一定行为(作为或不作为)的民法上权利。本于权利义务相对原则,相对于债权者为债务,即必须为一定行为(作为或不作为)的民法上义务。因此债之关系本质上即为一司法上的债权债务关系,债权和债务都不能单独存在,否则即失去意义。
找不到债务人可以起诉的法院:管辖是指各级人民法院之间以及同级人民法院之间受理第一审民事案件的权限和分工。依照我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的规定,民事诉讼应当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如果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债权债务关系发生纠纷后,当事人可以通过诉讼的方式解决纠纷。如果债务人为了逃避债务下落不明,债权人欲通过诉讼追讨欠款,这种情况下应当由哪个法院管辖? 依照我国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第5条的规定,债权人起诉时,债务人下落不明的,由债务人原住所地或其财产所在地法院管辖。法院受理诉讼后,可以要求债权人提供证明借贷关系存在的证据,证据充分的,法院受理后公告传债务人应诉。公告期限届满,债务人仍不应诉,借贷关系明确的,经审理后可缺席判决。如果借贷关系无法查明的,法院应当裁定中止诉讼。如果是在审理过程中债务人出走,下落不明,借贷关系明确的,可以缺席判决;事实难以查清的,法院应当裁定中止诉讼。
一、申请破产应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出。 二、具体管辖如下: 1.企业破产案件由债务人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2.基层人民法院一般管辖县、县级市或者区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企业的破产案件; 3.中级人民法院一般管辖地区、地级市(含本级)以上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企业的破产案件; 4.纳入国家计划调整的企业破产案件,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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