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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生发生了医疗事故处理:一、家属提出医疗事故争议;二、家属申请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三、接到医疗事故鉴定书后,根据鉴定结果,双方可以自行协商赔偿...
1、医疗事故处理中医生可以从三方面进行处罚: 2、可以要求医生承当连带民事责任赔偿, 3、卫生行政部门可以责令医生暂停6个月以上1年以下执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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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十三条,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发生或者发现医疗事故、可能引起医疗事故的医疗过失行为或者发生医疗事故争议的,应当立即向所在科室负责人报告,科室负责人应当及时向本医疗机构负责医疗服务质量监控的部门或者专(兼)职人员报告;负责医疗服务质量监控的部门或者专(兼)职人员接到报告后,应当立即进行调查、核实,将有关情况如实向本医疗机构的负责人报告,并向患者通报、解释。 二、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十四条,发生医疗事故的,医疗机构应当按照规定向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报告。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造成医疗事故的人员,需要对患者赔偿费用,卫生行政部门可以责令暂停该医务人员6个月以上一年以下的执业活动。如医疗事故造成了严重后果,卫生行政部门需要吊销该医务人员的执业证书。
医疗机构发生医疗事故的,由卫生行政部门根据医疗事故等级和情节,给予警告;情节严重的,责令限期停业整顿直至由原发证部门吊销执业许可证,对负有责任的医务人员依照刑法关于医疗事故罪的规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够刑事处罚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或者纪律处分。 对发生医疗事故的有关医务人员,除依照前款处罚外,卫生行政部门并可以责令暂停6个月以上1年以下执业活动;情节严重的,吊销其执业证书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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