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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成都常住户口的居民,凡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成都市低保标准,且家庭财产状况符合成都市人民政府规定条件的,可以申请低保。 2、低保...
申请条件: 是指家庭人均收入低于我市当年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申报材料 一、无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无法定赡养人或抚养人居民;二、领取失业救济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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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几种情况,可以办理低保:1.无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无法定赡养人或抚养人的居民;2.领取失业救济金期间或失业救济期满仍未能重新就业,家庭人均收入低于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居民;3.在职人员和下岗人员在领取工资或最低工资、基本生活费后以及退休人员领取退休金后,其家庭人均收入仍低于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居民。
(一)符合下列条件者,可全额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 1、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又无法定赡养、扶养或抚养义务的; 2、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虽有法定赡养、扶养或抚养义务人,但义务人无赡养、扶养或抚养能力的; 3、民政部门管理的精简退职职工、国民党起义、投诚宽释人员、外侨、归侨、台胞救济人员、下乡知青因公致残或病残、地震截瘫救济人员以及区县以上民政部门集中供养的优抚救济事业单位的收养人员(不含自费人员)等。 (二)下列居民、村民,可差额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 1、在领取当月(年)应得收入(工资或基本生活费,离退休金或基本养老金,金)后,家庭人均收入仍低于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 2、在领取实际收入后,家庭人均收入仍低于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 (1)未参加且已停产多年并无力交纳社会保险费的集体企业中的退休人员; (2)未参加社会保险且已停产多年并无力支付职工基本生活费的集体企业中的下岗职工; (3)失业保险期满后未重新就业的无业人员。 3.因其他特殊原因,造成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城镇(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
1、低保申请书。 2、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3、收人证明: (1)在职人员收入证明,由其所在单位的劳资人事部门按照市民政局统一规定的格式填写,并加盖本单位公章。 (2)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失业人员,需提供由管理部门出具的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限、标准的证明。 4、相关证明材料: (1)在劳动就业年龄内、有劳动能力的无业人员,需提供就业状况证明。 (2)残疾人需提供残疾证。 (3)家庭夫妻双方中一方为本市农业户口或者外地户口的,需提供结婚证和户口证明;有子女的,同时提供子女的户口证明。 (4)夫妻离婚的需提供离婚证或者离婚判决书。 (5)民政部门认为需要提供的其它有关证明和材料。 街道办事处对居委会上报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调查后报区县民政局。对符合城市低保待遇条件的家庭,由区县民政局负责审批,于申请30日内,核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 以上就是ask.com小编为大家整理介绍的关于农村低保申请条件有哪些等相关法律知识。由此可见,要想申请农村低保的,首先由拥有农村户口并在当地常年生活,其次家庭成员申请前12个月的人均收入低于当地农村低保标准,满足一定条件的,可以独立分户申请。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ask.com,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提供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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