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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中死亡赔偿金标准是多少

2021-10-20
交通事故死亡赔偿金是多少?《最高人民法院审理人身损害赔偿事件适用法律的几个问题的说明》第29条规定,死亡赔偿金可以根据被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的城镇居民人均支配收入和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20年计算。但是,60岁以上的人,年龄每增加1岁减少1年的75岁以上的人,按5年计算。根据上述规定,死亡赔偿金的计算根据受害者年龄的不同,赔偿年数也不同,但是根据被起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的城镇居民人均可以支配收入和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的标准来计算。受诉法院所在地与事故负责人所在地一般相同,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件人和农村居民人均纯收件人根据当地政府统计部门公布的上年度相关统计数据确定。以未满60岁的受害者为例,死亡赔偿金=事故负责人所在地上一年度的人均收入×20年,如周某为某市职员,34岁,某日,周某驾驶摩托车带妻子和孩子回老家,去某个地区时,遇到拉木的拖拉机慢慢来,拖拉机拉的拉木数量过多,安装也不牢固,正好周某经过时散落,周某摩托车的前轮辐射中周某某地区是我国东部沿海某发达地级市,周某为城镇居民,根据当地政府统计部门公布的上年度相关统计数据,当地居民人均可支配12000元/年,周某家属可获得死亡补偿费12000元/年×20年=240000元。60岁以上的受害者要求死亡补偿费时,其乘数比10年短,但不短于5年。具体来说,60岁以上不满75岁的,年龄每1岁减少1年,75岁以上的,按5年计算。

相关法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 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受害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除应当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本条第一款规定的相关费用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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