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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条: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
如果女方退回的是男方的彩礼钱肯定要不回。如果是女方的那就需要去协商找证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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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条规定,三种情形下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经查明后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是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二是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三是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其中属于二、三项规定情形的,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彩礼钱一般都是男方给女方的吧。看你们结婚多长时间了,要是有中间人就好了。比如要是你们的共同财产,给男方偿还债务了,应该可以的。
关于彩礼的问题,我们国家有明确的法律规定。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10条的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因为您与男方已经“领了结婚证”,因此,如果您与男方没有上述法律条款中的第(二)、(三)项的规定情形,彩礼是男方无权要求返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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