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可以部分追偿”依据是什么?我只是公司拿1800元/月工资的驾驶。我在前面开小艇。是后面的大艇驾驶员回头在和游客说话没注意看前面同航道行驶的...
收费标准: 办理费用: 不收费 办理条件: 1、下列不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可以被收养: (1)丧失父母的孤儿; (2)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电话查询:028-86921921条件:1。以下14岁以下未成年人可以收养:(1)失去父母的孤儿;(2)找不到父母的弃婴和孩子;(3)父母有特殊困难无法抚养的子女。2、收养人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1)无子女;(2)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3)未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该收养子女的疾病;(4)年满30周岁。3、无配偶收养子女:无配偶男性收养女性的,收养人与被收养人的年龄相差40岁以上。四、收养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子女:年满35周岁的公民收养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子女,可不受下列限制:(1).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法抚养子女;(2).无配偶的男性收养女性,双方年龄相差40周岁以上;(3).收养人不满14周岁。五、收养孤儿或残疾儿童:收养孤儿或残疾儿童,可不受收养人无子女、年满35岁及收养一名的限制。6、收养继子女:继父或继母经继子女生父母同意,可以收养继子女,不受收养人年满35周岁以下的限制。
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利用贷款或者其他有偿筹资建成的公路(以下称还贷性收费公路)、国内外经济组织依法受让还贷性收费公路收费权或者依法投资建成的公路(以下称经营性收费公路)可以依法收取车辆通行费,其他公路禁止收取车辆通行费。设立收费公路应当符合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收费公路设置车辆通行费收费站,由省人民政府批准。收费公路车辆通行费的收费标准,由公路收费单位提出方案,报省交通运输、价格、财政、发展改革部门审查批准。收费站的设置及其收费标准、收费期限、监督电话等应当向社会公示。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收费站的管理和对车辆通行费的审计监督。
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无子女; 2.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 3.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 4.年满30周岁。 [领养儿童手续]领养儿童条件及手续 领养条件:(1)夫妇双方均年满30周岁; (2)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 (3)未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 (4)夫妇双方收养意见必须一致; (5)无配偶的男性收养女性弃婴(儿童)的,收养人与被收养人的年龄应当相差40周岁以上; (6)被收养人必须是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儿童,年龄不满14周岁。 申办手续: (1)收养人应提交的证件、证明: a、申请书。内容包括收养原因和目的,对被收养人不遗弃、不虐待,抚养其健康成长的保证; b、护照和海外居住证明;香港居民身份证、香港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者香港同胞回乡证;澳门居民身份证、澳门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者澳门同胞回乡证;在台湾地区居住的有效证明、中华人民共和国主管机关签发或签注的在有效期内的旅行证件; c、经居住国外交机关或者外交机关授权的机构认证,并经中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的,由收养人居住国有权机构出具的或经国家主管机关委托的香港委托公证人证明的或澳门地区有权机构出具的或经台湾地区公证机关公证的,关于收养人的年龄、婚姻、有无子女、职业、财产、健康、有无受过刑事处罚等状况的证明材料; d、意愿书。被收养人年满10周岁以上的,须提交本人愿意被收养的意愿书。 E、照片。收养人与被收养人二寸合影照2张(彩色或黑白均可); (2)送养单位应提交的证件、证明: a、主要负责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b、弃婴、儿童进入儿童福利院的原始记录和集体户籍证明; c、公安机关出具的捡拾弃婴、儿童报案证明,孤儿生父母死亡或法院宣告死亡的证明; d、弃婴公告; e、儿童医院出具的被送养人送养前的健康检查或病残证明; f、收养。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94人已浏览
436人已浏览
157人已浏览
227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