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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的: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必须交验双方当事人的户口本、结婚证、身份证及双方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等资料才能办理。 《婚姻登记条例》的规定: ...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双方都要办理离婚手续需要户口本吗”的解答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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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方的户口本都要的。这是规定必须提交的。因为只有户口本能够证明双方身份的,才能够依法办理相关的离婚手续。 (一)离婚的条件 1.双方当事人持有结婚证。 2.当事人双方至少有一方户口在当地。 3.当事人双方共同到婚姻登记处提出离婚申请。 4.当事人双方均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5.双方自愿离婚且达成离婚协议。 (二)提交的证件 1.当事人双方的身份证、户口簿和结婚证(原件)。 2.双方2张2寸单人近期半身免冠数码照片。 3.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离婚协议书中必须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办理离婚手续,需要带户口本。办理离婚手续没有户口本,可以由当事人凭身份证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申请开具个人户籍信息证明,加注用于办理离婚手续使用,再加盖派出所户籍管理公章,一样作为户口本使用。《政部关于贯彻执行《婚姻登记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规定:二、关于户口簿问题当事人无法出具居民户口簿的,婚姻登记机关可凭公安部门或有关户籍管理机构出具的加盖印章的户籍证明办理婚姻登记;当事人属于集体户口的,婚姻登记机关可凭集体户口簿内本人的户口卡片或加盖单位印章的记载其户籍情况的户口簿复印件办理婚姻登记。当事人未办理落户手续的,户口迁出地或另一方当事人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可凭公安部门或有关户籍管理机构出具的证明材料办理婚姻登记。《婚姻登记条例》规定:第十条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第十一条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的结婚证; 办理离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外国人除应当出具前款第(二)项、第(三)项规定的证件、证明材料外,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华侨、外国人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国际旅行证件。离婚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需要。《婚姻登记条例》第十条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第十一条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的结婚证; (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办理离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外国人除应当出具前款第(二)项、第(三)项规定的证件、证明材料外,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华侨、外国人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国际旅行证件。离婚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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