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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祸发生时,责任归属如何划分?

2025-01-30
在买卖或其他方式转让拼装或已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时,若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则转让人和受让人将承担连带责任。 而在购买车辆时,车主应按照法律规定办理过户登记手续。若未办理登记手续,虽然不影响合同的效力,但车辆的所有权将无法发生转移。 根据我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条的规定:“当事人之间已经以买卖或其他方式转让并交付机动车但未办理登记,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受让人承担赔偿责任。”这就意味着,在这种情况下,车主不再承担责任,有利于维护现实生活中已交易但未过户的出让人合法权利。 另外,《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四条也对买卖或转让拼装或已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时承担连带责任做出了明确规定。

相关法规

《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四条,以买卖或者其他方式转让拼装或者已经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的,由转让人和受让人承担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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