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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部根据本办法第八条规定的原则,确定进入《指导目录》的货物品种。...
可行性研究单位或配单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商务部应给予警告,并处以3万元以下的罚款:(一)提供的可行性研究意见、拟供货物清单或编制的供货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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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导目录》没有涵盖但根据本办法第十四条规定和可行性研究结果列入援外物资项目政府间协议的货物,配单单位应当按照本办法第十条规定原则推荐3至6家供货企业,并报受托管理机构确定。
涉及国营贸易管理货物的项目,由经授权的国营贸易企业负责项目实施。本办法实施前向特定国家延续性提供特定规格货物的项目,经批准,可由原实施企业继续实施该项目。与对外援助成套项目和技术合作项目有关联的援外物资项目,不由对外援助成套项目和技术合作项目实施企业执行可能影响项目实施效果的,经批准,可由该实施企业实施项目。
援外物资项目采购方式包括、竞争性谈判和单一来源采购。援外物资项目招标,包括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两种形式。援外物资项目公开招标,是指受托管理机构通过援外物资项目招标专用网站(以下简称招标专用网)发布项目招标信息,允许所有符合条件的企业参加投标的招标方式。援外物资项目邀请招标,是指受托管理机构通过招标专用网发布项目招标信息,根据资格预审条件和程序,邀请不少于3家企业参加投标的招标方式。援外物资项目竞争性谈判,是指受托管理机构从具备相应条件的企业中确定不少于2家企业,经评审、谈判程序确定中标企业的采购方式。援外物资项目单一来源采购,是指受托管理机构根据本办法规定确定唯一的候选企业,通过谈判确定中标企业和合同实质内容的采购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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