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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向房产局或物价局投诉。房产局是负责管理出租房的部门,物价局是负责管理乱收费、擅自提高收费标准的部门。 2.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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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向物价行政主管部门投诉要求依法处理。2、我国《电力法》第四十四条规定: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在中加收其他费用;但是,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按照规定执行。3、《电力法》第六十六条还规定:违反本法第三十三条、第四十三条、第四十四条规定,未按照国家核准的电价和用电计量装置的记录向用户计收电费、超越权限制定电价或者在电费中加收其他费用的,由物价行政主管部门给予警告,责令返还违法收取的费用,可以并处违法收取费用五倍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对有关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行政处分。
关于学校收费不合理的解答为(1)自立项目的乱收费行为。教育收费属于行政事业性收费,应执行收费项目及标准审批制度,而有些学校在未履行报批手续和未取得“收费许可证”的情况下,以自行设立的收费项目和标准进行收费,这种乱收费是一种严重的违规行为。近年来,审计发现的中小学自立收费项目主要有:义务教育阶段择校费、非毕业班补课费、建校费、考试费、培训班、提高班费用、学籍管理费、学籍登记费等。(2)超标准、超范围的乱收费行为。这类乱收费行为在高中招生中表现尤为突出。
1、向物价行政主管部门投诉要求依法处理。2、我国《电力法》第四十四条规定: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在中加收其他费用;但是,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按照规定执行。3、《电力法》第六十六条还规定:违反本法第三十三条、第四十三条、第四十四条规定,未按照国家核准的电价和用电计量装置的记录向用户计收电费、超越权限制定电价或者在电费中加收其他费用的,由物价行政主管部门给予警告,责令返还违法收取的费用,可以并处违法收取费用五倍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对有关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行政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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