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非法拘禁罪属于“侵犯公民人身权利与民主权利罪”范围。我国《刑法》依照犯罪所侵犯的客体不同,将犯罪分为以下九大类,即:反革命罪、危害公共安全罪...
剥夺人身自由的行为必须是非法的。司法机关根据法律规定,非法拘禁罪属于,对于有犯罪事实和重大嫌疑的人采取拘留、逮捕等限制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的行...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非法拘禁罪在我国《刑法》中被分类为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力类犯罪。位处《刑法》第二百三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以下简称《刑法》)第238条规定:“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其第二款规定:“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使用暴力致人伤残、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根据《刑法》第47条规定,有期徒刑的刑期,从判决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同时参照国家赔偿法之规定,超期羁押,被羁押人有权提起国家赔偿。所以,在通常情况下,法院判决的刑期一定会比实际已羁押期限长。同时根据我国司法实务中的做法,判决刑期一般以月计算。
涉嫌非法拘禁罪。刑法第238条,犯非法拘禁罪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具有殴打、侮辱情节的,从重处罚。犯非法拘禁罪致人重伤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使用暴力致人伤残、死亡的,依照本法第234条、第232条的规定定罪处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犯非法拘禁罪的,从重处罚。 所谓具有殴打、侮辱情节,是指为实行非法拘禁而在拘禁过程中进行殴打或侮辱。作为非法拘禁罪严重情况的殴打、侮辱是否包括殴打、侮辱行为独立构成犯罪的情形,应当包括轻伤罪和侮辱罪在内,但是不应包括重伤害的故意伤害罪在内,对于过失造成重伤的,应适用非法拘禁罪的加重结果犯之法定刑;故意造成重伤的,则应根据本条第2款的转化犯规定,以故意伤害罪论处。所谓“致人重伤”、“致人死亡”仅仅是指过失致人重伤、致人死亡,且不包括以轻伤为故意而过失地造成重伤的情形在内,因为这种情形仍为故意重伤罪的范畴。所谓为索取债务非法扣押、拘禁他人,指的是为索取合法债务的情形。刑法第二百三十八条第三款明确规定,“为索取债务而非法扣押、拘禁他人的”,依照非法拘禁罪的规定处罚。而如果是行为人为索取非法财物而扣押、拘禁他人的,按照司法解释仍定非法拘禁罪。还有不明白的地方吗?有疑问可以电话咨询,全国优秀律师事务所—专业刑事辩护律师陈金龙。
1、非法拘禁他人人身自由24小时。2、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使用器械或者捆绑等恶劣手段,或者进行殴打、侮辱、虐待。3、非法拘禁,造成被拘禁人轻伤、重伤、死亡的。4、非法拘禁,情节严重,导致被拘禁人自杀、自残造成重伤、死亡或精神障碍。5、3次以上非法拘禁他人,或者3人以上非法拘禁。6、司法工作人员非法拘禁明知没有违法犯罪事实的人。7、其他非法拘禁应当追究刑事责任。8、为了索取债务,非法拘留或者拘留他人,有上述情形之一的。根据刑法第二百三十八条第一款、第二款的规定,犯有非法拘禁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有殴打、侮辱情节的,从重处罚。犯有非法拘禁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犯有非法拘禁罪的,从重处罚。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482人已浏览
806人已浏览
203人已浏览
103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