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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合伙企业来讲,其实是不存有法人代表这样一个概念的,在法律上。 合伙企业的代表人,法律上,一般称为合伙企业事务的执行人。 其权限由合伙协议...
合伙企业没有法人代表,合伙企业区别于一般的公司,是没有法人代表的。合伙企业的事务执行是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协议决定的,合伙人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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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法人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 公司法规定由董事长、董事、经理担任。在法人授权范围内对外代表法人行使职权。 (2)其执行合伙事务所产生的收益归合伙企业,所产生的费用和亏损由合伙企业承担。违反约定给合伙企业或者其他合伙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合伙企业没有法定代表人:合伙企业和一般的公司是不一样的,执行事务合伙人就是合伙公司代表人,他的职务相当于法人代表。作为区别于法人与自然人的另一种民事主体,合伙企业有自己独立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毫无疑问,合伙企业是具有一定组织机构和经济能力的社会组织,能够以自己的名义从事经济活动,独立享受权利承担义务,从而体现其权利能力。但由于它是一种社会组织,不能如同自然人一般直接从事某种行为,故其行为能力只能由它的代表人的行为来体现。为此,法律规定或合伙协议约定的执行事务合伙人是代表企业从事各类经营活动的人,即是企业代表人,他或他们对外代表企业从事活动,其行为对企业产生法律后果。合伙企业不同于法人和自然人,有关立法既不能限定由某一负责人代表合伙企业,同样不能规定合伙人以自然人身份代表合伙企业。合伙是一种共同经营关系,它的一个显著特征就是若干经营者组合在一起,作为一个整体与第三人形成法律关系。因此,在共同经营的业务范围内,每一合伙人对第三人的意思表示都应视为全体合伙人亦即合伙企业的意思表示,除合伙协议委托部分合伙人执行事务而不参加执行的合伙人外,每一个执行事务的合伙人对外都有权代表合伙企业。
合伙企业没有法定代表人:合伙企业和一般的公司是不一样的,执行事务合伙人就是合伙公司代表人,他的职务相当于法人代表。作为区别于法人与自然人的另一种民事主体,合伙企业有自己独立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毫无疑问,合伙企业是具有一定组织机构和经济能力的社会组织,能够以自己的名义从事经济活动,独立享受权利承担义务,从而体现其权利能力。但由于它是一种社会组织,不能如同自然人一般直接从事某种行为,故其行为能力只能由它的代表人的行为来体现。为此,法律规定或合伙协议约定的执行事务合伙人是代表企业从事各类经营活动的人,即是企业代表人,他或他们对外代表企业从事活动,其行为对企业产生法律后果。合伙企业不同于法人和自然人,有关立法既不能限定由某一负责人代表合伙企业,同样不能规定合伙人以自然人身份代表合伙企业。合伙是一种共同经营关系,它的一个显著特征就是若干经营者组合在一起,作为一个整体与第三人形成法律关系。因此,在共同经营的业务范围内,每一合伙人对第三人的意思表示都应视为全体合伙人亦即合伙企业的意思表示,除合伙协议委托部分合伙人执行事务而不参加执行的合伙人外,每一个执行事务的合伙人对外都有权代表合伙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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