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验资报告等);事业单位应附有关事业单位成立的文件批复;驻汉办事处应附总或总机构的授权书;地税登记证。新成立的单位应在单位批准成立之日起1个月...
缴费的在2016年7月份至2017年6月份之间,任何时间都可以。一定要在缴费期内交钱,否则会有滞纳金。月缴费的,每月都应该去社保局过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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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条公共租赁住房房源确定后,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应当制定配租方案并向社会公布。配租方案应当包括房源的位置、数量、户型、面积、租金标准、供应对象范围,意向登记时限等内容。企事业单位投资的公共租赁住房的供应对象范围,可以规定为本单位职工。公租房申请时间可以关注当地的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的官方网站获取公租房消息。公租房申请的相关步骤: 1、受理,对申请材料齐全的,申请点应予以受理,并出具受理凭证。 2、初审,自申请点受理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初审机构完成初审,提出初审意见。初审合格的提交市公租房管理局复审;不合格的书面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3、复审,市公租房管理局自收到初审材料之日起7个工作日提出复审意见。合格的进行公示;不合格的书面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各地情况不同,具体情况,你可以当地医保局咨询,或拨打社保热线12333咨询。
不可以不买社保,只是不是由用工单位买,是由劳务公司买。《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管理规定》要求,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30日内为其职工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并申报缴纳社会保险费。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规定中所称社会保险费,是指由用人单位及其职工依法参加社会保险并缴纳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职工费、保险费、费和生育保险费。规定提出,用人单位应当按月将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明细情况告知职工本人,每年向本单位职工代表大会通报或者在本单位住所的显著位置公布本单位全年社会保险费缴纳情况,接受职工监督。用人单位代职工申报的缴费明细以及变动情况应当经职工本人签字认可,由用人单位留存备查。针对一些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情况,规定明确,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责令其限期缴纳或者补足,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0.5‰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处欠缴数额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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