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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内部条件股权转让依照公司章程规定处理。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公司...
转让股权: (1)股东会决议(股东之间转让全部或部分股权的可不提交决议); (2)、(3)涉及本市国有产权转让的,应提交北京产权交易所有限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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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法》第七十二条的理解。股权内部转让没有突破人合性,一般不用股东会决议,除非公司章程对内部转让有特别规定。公司股东内部转让股权后,如果要修改公司章程则需要股东会决议。根据《公司法》第四十四条规定,股东会会议作出修改公司章程的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股东通过。那么问题来了,股权内部秘密转让后,受让股东要求变更公司章程,股东会决议不通过(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股东决议)时,股权内部转让是否有效?答案应该是对内有效,转让人与受让人之间有效。对其他股东、对外不具有对抗性。
转让股权: (1)股东会决议(股东之间转让全部或部分股权的可不提交决议); (2)、(3)涉及本市国有产权转让的,应提交北京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出具的《产权交易凭证》;涉及中央国有产权转让的,应提交中央企业国有产权交易试点机构出具的《产权交易凭证》;涉及外埠国有产权转让的,可依据国有产权属地政府有关规定,提交规定的产权交易机构出具的产权转让交割文件或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出具的产权转让批准文件; (4)股东发生变化的应提交新股东的资格证明。
对于股权的内部转让,《公司法》没有规定明确的限制,但该法第71条第4款规定: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本款规定应该是对前款规定的例外规定。这意味着公司章程可以对股东相互转让其股权作出限制,此时内部转让股权就要符合公司章程里规定的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一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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