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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因违法分包而订立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法院可收缴当事人已取得的非法所得。 2.存在违法分包行为的施工单位将面临被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条连带共同保证的债务人在主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没有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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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转包合同无效要承担连带责任。我国民法典明确规定禁止承包人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禁止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工程再分包,因此导致合同无效的,承包人和转包人要承担连带责任。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 (二)》第二十四条规定,实际施工人以发包人为被告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应当追加转包人或者违法分包人为本案第三人,在查明发包人欠付转包人或者违法分包人建设工程价款的数额后,判决发包人在欠付建设工程价款范围内对实际施工人承担责任。
1.因违法分包而订立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法院可收缴当事人已取得的非法所得。 2.存在违法分包行为的施工单位将面临被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处以罚款、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吊销资质证书等行政处罚,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面临被处罚款的行政处罚。 3.存在有违法分包违法行为的施工单位,将被一定期限内限制参加招投标活动、承揽新工程,甚者被降低资质等级。 4.存在违法分包违法行为的施工单位,会被记入信用档案并被向社会公示。
1、共同侵权行为的主体为多个人,即有二人或二人以上构成。 2、共同侵权行为人在主观上具有共同过错。 3、共同侵权行为所造成的损害是同一的、不可分割的。 4、数个加害人的行为与侵害结果之间具有因果关系,行为对损害结果具有原因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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