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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所用的行政处罚文书式样,由XX统一制定。煤矿安全监察机构所用的行政处罚文书式样,由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统一制定。...
对已经立案的案件,由立案审批人指定两名或者两名以上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人员进行调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承办案件的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人员应当回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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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制裁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规范安全生产行政处罚工作,依照、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案件调查终结后,负责承办案件的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人员应当填写案件处理呈批表,连同有关证据材料一并报本部门负责人审批。安全监管监察部门负责人应当及时对案件调查结果进行审查,根据不同情况,分别作出以下决定:(一)确有应受的违法行为的,根据情节轻重及具体情况,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二)违法行为轻微,依法可以不予行政处罚的,不予行政处罚;(三)违法事实不能成立,不得给予行政处罚;(四)违法行为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对严重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给予责令停产停业整顿、责令停产停业、责令停止建设、责令停止施工、吊销有关许可证、撤销有关执业资格或者岗位证书、3万元以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开采的煤炭产品或者采掘设备价值3万元以上的行政处罚的,应当由安全监管监察部门的负责人集体讨论决定。
听证按照下列程序进行:(一)书记员宣布听证会场纪律、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听证主持人宣布案由,核实听证参加人名单,宣布听证开始;(二)案件调查人员提出当事人的违法事实、出示证据,说明拟作出的的内容及法律依据;(三)当事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对案件的事实、证据、适用的法律等进行陈述和申辩,提交新的证据材料;(四)听证主持人就案件的有关问题向当事人、案件调查人员、询问;(五)案件调查人员、当事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相互辩论;(六)当事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作最后陈述;(七)听证主持人宣布听证结束。听证笔录应当当场交当事人核对无误后签名或者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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