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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价格服〔2015〕203号。《浙江省物价局浙江省司法厅关于完善律师和基层法律服务收费的通知》。各市、县(市、区)物价局、司法局:为贯彻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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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司法局北京市律师协会关于全面放开我市律师法律服务费的通知。各区司法局、区律师协会(联席会议)、各律师事务所:根据中央和北京市配送服务改革要求,经北京市人民政府批准,从2019年4月1日起取消我市律师诉讼代理服务收费政府指导价,实行市场调节价。这是我市深化律师制度改革、优化律师执业环境的重大事件,有利于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为了维护我市律师法律服务收费放开后的正常秩序,确保放而不乱,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是从2019年4月1日起,全市律师法律服务收费将全面实行市场调节价。二、律师法律服务费放开后,各律师事务所要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司法部律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律师执业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建立健全收费管理和财务管理制度,严格执行明码标价制度,为客户提供质量合格、价格合理的服务。不能利用优势地位强制服务,强制收费,或只收费不服务,多收费少服务。严禁串通涨价、恶意低价、价格欺诈等不正当竞争行为。三、市、区司法行政机关和律师协会(联席会议)应加强对律师事务所和律师法律服务活动的监督管理。违反律师事务所统一接受委托、签订书面委托合同或者收费合同的,违反律师法律服务费和办案差旅费统一收取规定的,不开具律师法律服务收费合法票据的,不向委托人提交代理费或者办案差旅费有效凭证。违反《律师法》和律师执业纪律的,司法行政机关和律师协会应当根据各自的职权,依法查处,切实维护首都法律服务市场秩序。四、《北京市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北京市律师诉讼代理服务收费政府指导价标准》(京发改规[2016]10号)的废止,由发文机关依法办理。北京司法局北京律师协会2019年3月2日。
安徽省律师服务收费标准。一、按件收费。(一)代理刑事诉讼案件。1、刑事诉讼案件分阶段收费:(1)调查阶段1200-8000元/件。(2)审查起诉阶段1200-8000元/件。(3)审判阶段1200-15000元/件。2、负责刑事自诉案件被告人代理人或刑事案件受害人代理人的,按上述标准酌减费用。3、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时,附带民事诉讼部分参照代理民事诉讼案件的标准收费。(二)代理民事诉讼,行政诉讼和国家赔偿案件。1、不涉及财产关系和争议的目标在10万元(包括10万元)以下的,每个费用的基本代理费为1000-8000元2、涉及10万元以上财产关系的,除基本代理费外,根据争议目标的大小,阶段累计费用:10万元以上-50万元部分(包括50万元)为4~6%。50万元以上-100万元部分(含100万元)3-5%。100万元以上-500万元部分(含500万元)2-4%。500万元以上——1000万元部分(含1000万元)1-3%。1000多万元1-2%。(三)代理刑事、民事、行政二审、再审案件、刑事死刑再审案件,执行一审收费标准,但代理一审后代理二审,代理二审后代理再审,代理一审,二审后代理再审,按一审标准减收费用。二、按时收费。律师处理上述法律事务,律师事务所可以实施时间费用。具体标准如下:(1)每小时60-1200元,不足1小时30分钟,按1小时计算;不足30分钟,不收费。(二)计算工作时间是律师办理法律事务的有效工作时间,包括接待委托人的法律咨询,向委托人了解事件,调查科学调查,调查文件,起草诉讼文件和法律文件,会见嫌疑人,被告人,出庭申诉,参与调停和谈判,代理各种手续,代理其他相关法律事务的时间,具体如何计算律师事务所和委托人协商确定。律师输给法律事务时,在旅途中(包括在同一个城市)花费时间,半小时。三、风险代理记账。风险代理费是指律师事务所接受委托时,服务报酬由律师事务所和委托人实现委托事项的目标,效果和支付律师服务费的时间、比例、条件等先约定,达到约定条件时,不能按约定支付费用的情况下,不再支付费用。实行风险代理记账,律师事务所应与委托人签订专门的风险代理记账合同,约定双方应承担的风险责任、记账方式、记账时间、记账金额或比例。合同应注明委托人政府的指导价格。实行风险代理记账,最高记账金额不得高于记账合同约定目标金额的30%。
浙价服2015203号。浙江省物价局浙江省司法厅关于改进。通知律师和基层法律服务收费。市、县(市、区)物价局、司法局:为贯彻落实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促进律师和基层法律服务业健康可持续发展,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放开部分服务价格意见的通知》(发展改革价格〔2014〕2755号)和《浙江省定价目录》(2015版),现就完善我省律师和基层法律服务收费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是大幅缩小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的律师和基层法律服务收费范围。律师事务所和基层法律服务机构提供的下列法律服务项目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二)民事诉讼、行政诉讼代理人、涉及安全事故、环境污染、征地拆迁赔偿(补偿)等公共利益的群体性诉讼代理人;(三)担任公民请求国家赔偿的代理人。以上其他法律服务收费全部放开,实行市场调节。二、律师事务所依法实施政府指导价管理律师服务的收费标准,按照《浙江省物价局浙江省司法厅关于制定律师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浙江价服〔2011〕212号)执行。三、基层法律服务机构依法开展政府指导价管理法律服务,收费标准为:(一)代理不涉及财产关系的民事诉讼,行政诉讼案件:1500-8000元/件。(二)代理涉及财产关系的民事诉讼和行政诉讼案件,按照诉讼标的金额,按照以下比例分段收费:10万元以下(含10万元):4、8-6、4%,最低收费1500元;10万元以上至50万元(含50万元):4-4、8%;50万元至100万元(含100万元):3、2-4%;100万元至500万元(含500万元):2、4-3、2%;500万元至1000万元(含1000万元):1、6-2、4%;1000万元以上:0.8-1、6%。担任二审代理,异地办案差旅费、诉讼费、仲裁费。司法鉴定费等。,按照律师服务费的规定执行。本通知自2015年11月15日起实施。浙江省物价局浙江省司法厅。2015年10月8日。浙江省律师服务收费标准。第一,代理刑事案件。调查阶段:1500-8000元/件。审查起诉阶段:每件1500-1万元。初审阶段:2500-25000元/件。代理刑事自诉案件或者担任被害人代理人的,可以按照上述标准减免费用。代理民事诉讼案件;(一)不涉及财产关系的民事诉讼案件:每件2500-1万元。(二)涉及财产关系的民事诉讼案件,按照诉讼标的金额,按照下列比例累计收费:10万元以下(含10万元):6-8%,收费不足2500元的,可以收取2500元。10万到50万(含50万):5-6%。超过50万元至100万元(含100万元):4-5%。100万元至500万元(含500万元):3-4%。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含1000万元):2-3%。超过1000万元:1-2%。代理行政诉讼,国家赔偿案件;(一)不涉及财产关系的行政诉讼,国家赔偿案件:每件2500-1万元。(二)涉及财产关系的行政诉讼、国家赔偿案件,按照涉及财产关系的民事诉讼案件的标准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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