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赡养责任不可以立定协议免除,赡养父母是子女应尽义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生效)第二十六条【父母子女之间的法律义务】父...
1、赡养责任不可以立定协议免除,赡养父母是子女应尽义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十六条规定,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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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女分开赡养父母的协议,只要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且没有损害父母的合法利益的,那么就是合法有效。 根据《老年人权益保护法》第十三条:老年人养老以居家为基础,家庭成员应当尊重、关心和照料老年人。 第十四条:赡养人应当履行对老年人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照顾老年人的特殊需要。 赡养人是指老年人的子女以及其他依法负有赡养义务的人。 赡养人的配偶应当协助赡养人履行赡养义务。 第十五条:赡养人应当使患病的老年人及时得到治疗和护理;对经济困难的老年人,应当提供医疗费用。 对生活不能自理的老年人,赡养人应当承担照料责任;不能亲自照料的,可以按照老年人的意愿委托他人或者养老机构等照料。 如果子女不赡养父母的,老年人可以去法院起诉,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父母子女遇有下列情形的,子女可免除赡养义务: 1、未婚或离异的成年子女无经济收入、丧失劳动力或不能独立生活的; 2、已婚的成年子女本身无经济收入,其家庭的收入不足以维持当地基本生活水平的; 3、父母对子女有严重犯罪行为。 比如父母犯有杀害子女、虐待子女严重的、遗弃子女的、或强奸女儿等行为的,丧失要求被害子女赡养的权利,对子女来说就是可以免除赡养义务。 如果被害子女自愿赡养的,法律并不禁止。 需要指出的是,无给付赡养费能力的成年子女虽然可以免除给付义务,但生活上的照料、精神上的慰藉义务不能免除。
从赡养义务的法律规定看,被人免除赡养义务人的赡养义务不得损害国家、集体和第三人的利益。《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条规定:“老年人养老主要依靠家庭,家庭成员应当关心和照料老年人。”我国赡养老人主要是家庭赡养,如果被赡养人免除赡养义务人的赡养义务后却无人再赡养他,这势必损害国家和社会的利益,损害国家和社会利益的行为是不合法的,是无效的;如果被赡养人在未征得其余赡养义务人的同意的情况下,免除部分赡养义务人的赡养义务也即损害了未被免除赡养义务的义务人的利益,故这种免除也是无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四十九条父母有抚养教育未成年子女的义务,成年子女有赡养扶助父母的义务。《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二十一条父母对子女有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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