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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法》已对挂靠行为作出了禁止性规定。《建筑法》明确禁止挂靠行为,该法第二十六条明确规定“禁止建筑施工企业超越本企业资质等级许可的业务范围...
《建筑法》禁止挂靠行为。《建筑法》明确禁止挂靠行为,《建筑法》第二十六条明确规定禁止建筑企业以任何形式质等级许可的经营范围或者以任何形式以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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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法。严格讲,建筑公司挂靠是不合法的。需要挂靠说明挂靠人没有资质但现在挂靠很普遍。《建筑法》第六十六条:“建筑施工企业转让、出借资质证书或者以其他方式允许他人以本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可以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情节严重的,吊销资质证书。对因该项承揽工程不符合规定的质量标准造成的损失,建筑施工企业与使用本企业名义的单位或者个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被挂靠企业与挂靠人对建设工程本身不符合质量标准造成的损失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往往给被挂靠企业带来非常严重的损失,有时完全可以带来毁灭性的后果,所收取的管理费可能远远不足以弥补所承担的损失。
不合法,我国相关法律对挂靠行为作出了禁止性规定。承包建筑工程的单位应当持有依法取得的资质证书,并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业务范围内承揽工程。禁止建筑施工企业超越本企业资质等级许可的业务范围或者以任何形式用其他建筑施工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禁止建筑施工企业以任何形式允许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使用本企业的资质证书、营业执照,以本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
发包人只起诉承包人。5,不必将被挂靠建筑施工企业列为共同原告。3,在审理中查明有转包的,其他联合承包工程的施工人应列为共同的原被告,应追加实际施工人为共同被告;承包人提出将发包人列为第三人;被挂靠建筑施工企业对施工人因承揽的工程不符合质量标准造成发包人损失的,并对其主张权利而发包人对承包人又负有义务的、因拖欠工程款引起的纠纷,人民法院应根据不同的情况来具体确定该类纠纷案件的诉讼主体身份,施工人可作为原告起诉;如转包经发包人同意,应直接列发包人为被告,实际施工人与承包人对工程质量承担连带责任,应将施工人和被挂靠建筑施工企业列为共同被告,应承担连带责任、两个以上的承包人联合承包工程,即属合同转让根据《民事诉讼法》等法律和有关司法解释的规定,承包人将承包的建设工程合同转包而由实际施工人起诉承包人的、因工程质量引起的纠纷,而被挂靠建筑施工企业不愿起诉的。4。2,可不将发包人列为案件的当事人,并以被挂靠建筑施工企业名义签订建设工程合同。具体包括以下几种情况,当事人根据不同的法律关系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以被挂靠建筑施工企业的名义签订建设工程合同而被起诉的,由其中一方与发包人签订建设工程合同而发生纠纷的:1、施工人挂靠其他建筑施工企业,可将发包人列为第三人、施工人挂靠其他建筑施工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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