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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有法定的紧急情形之一。对于何谓紧急情形,刑事诉讼法第80条和第163条对于公安机关的拘留和人民检察院的拘留作出了不同的规定。...
刑事诉讼中的拘留是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对直接受理的案件,在侦查过程中,遇到法定的紧急情况时,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所采取的临时剥夺其人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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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法律规定,公安机关对现行犯或重大嫌疑犯,如有以下情况之一,可先拘留:(1)拘留对象为现行犯或重大嫌疑犯。现行犯是指正在实施犯罪的人,重大嫌疑人是指有证据证明重大嫌疑人。(2)具有法定紧急情况之一。关于什么是紧急情况,《刑事诉讼法》第80条和第163条对公安机关的拘留和人民检察院的拘留作出了不同的规定。《刑事诉讼法》第80条规定,对于有以下情况之一的现行犯或重大嫌疑犯。公安机关可以先拘留:(一)准备犯罪,实施犯罪,犯罪后立即发现。(2)受害者或在场亲眼看到的人指认他犯罪。(3)在身边或住处发现犯罪证据的;。(4)犯罪后想自杀,逃跑或逃跑。(5)有可能破坏、伪造证据或提供。(6)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7)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刑事拘留是公安机关和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案件。在侦查过程中,遇到法定紧急情况,对现行犯罪分子或者重大嫌疑人采取的临时剥夺其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刑事拘留必须同时满足两个条件:一是拘留对象是现行犯罪分子或者重大嫌疑人。现行犯罪分子是指正在犯罪的人,重大嫌疑人是指有证据证明有重大犯罪嫌疑人的人。第二,有法定紧急情况之一。
刑事拘留是公安机关在对案件侦查过程中对犯罪嫌疑人实行的一种强制手段,当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侦查完毕,确定犯罪嫌疑人有犯罪嫌疑的,将上报检察院报请批捕,检察院认定该犯罪嫌疑人有犯罪的嫌疑将核准,公安机关将犯罪嫌疑人逮捕,拘留和逮捕是两个概念,犯罪嫌疑人遭逮捕后就要等待法庭的审理。刑事诉讼法规定拘留最长期限为37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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