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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赁是日常生活中常见的一项法律活动,为了尽可能避免在租用过程中产生不必要争议,所以在签订合同时一定要注意相关事项。一、承租方需要了解出租人和...
(1)签订租赁合同时,应注明租赁期限、租赁具体地址(与房产证一致)、室内设施(因为如果有装修和家具,应写清楚,以免以后退租时引发纠纷)、水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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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赁是日常生活中常见的一项法律活动,为了尽可能避免在租用过程中产生不必要争议,所以在签订合同时一定要注意相关事项。 一、承租方需要了解出租人和出租物的基本情况 1、作为承租方,应先审查租赁物是否存在法律法规禁止出租的情形,包括以下情形等:(1)未依法取得租赁物的相关证件; (2)共有租赁物未取得共有人同意的;(3)权属有争议的。 2、作为承租方,为了预防欺诈,在合同中约定,如果承租方是租赁物的所有人,必须提供相关的证明文件;如果承租方不是租赁物的所有人,必须具有转租权。 3、为了避免争议,在合同中对租赁物的基本信息应进行明确约定,如租赁物的规格、质量、数量等。 二、租赁合同之租期条款 在合同中,约定租赁物的租赁期限,明确租赁的具体起止日期,如承租方超过租赁期使用租赁物,应支付给出租方超时使用的租金。 三、租赁合同之租金条款 1、在合同中,明确约定租金的支付方式,以现金支付或是通过银行转账的方式(采用银行转账需写上户名、银行账号),实行按月支付、按季还是年支付等。 2、在合同中,明确约定租金支付时间,应于每月的具体日期支付租金。如果承租方在一定宽限期内没有按期支付,应支付迟延租金或违约金或出租方可解除合同。 四、租赁合同之保证金条款 在租赁物租赁合同订立时,合同双方当事人都尽量避免风险,预防欺诈,承租方应在合同订立前交给出租方一定的保证金或押金,应根据实际情况在租赁物价值范围内决定押金的数额。同时对于保证金退还的条件,应进行明确约定。 五、租赁合同之转租条款 在合同中明确约定承租方是否可以转租。 1、作为承租方,经过出租方的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出租方和承租方原有的租赁关系不因转租而影响。 2、承租方未经出租方同意,擅自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的,出租方可以解除租赁合同,因转租造成租赁物损坏的,承租方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六、租赁合同之妥善保管责任条款 在合同中明确约定,承租方在租赁期间,应妥善保管租赁物,如果未尽妥善保管义务,造成租赁物及配套设施损毁、灭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如,应爱护并合理使用租赁物,造成损坏的还应承担修复或赔偿责任。 七、租赁合同之维修责任条款 在合同中,对维修责任进行明确约定,出租方应确保租赁物符合约定用途,但也可以约定由承租方承担维修义务。 八、其他事项 在合同中,建议根据实际情况对双方权利义务、违约责任、诉讼管辖地等约定清楚,以降低合同履行风险和保证合同顺利履行,并尽可能保障双方的合法、合理利益。
订立房屋租赁合同需要注意查看租赁合同内容;问清房租包含的内容,水、电、暖、煤气(天然气)和物业管理费由谁承担并在出租前结清;明确租赁期限、能否转租、房租支付时间、付款方式、违约责任、违约的补偿标准、维修责任并要求出租方提供租金收据;应对提终止合约情况做出约定。
1、购房合同的各项内容要尽可能全面、详细、各项规定之间要避免相互冲突,尤其是不能与国家的政策法规相冲突;文字表述要清晰、准确;签订合同的买卖双方身份、责任要明确,如合同中的甲方(卖方)不能是代理商或律师楼,而应是项目立项批准文件的投资建设单位,也不能以上级主管单位或下属机构的名义签订合同,签字人应是法人代表本人,或公司章程上授权的主要负责人。2、合同上的项目名称,一定要与项目位置联系在一起,以免日后有出入。标明项目位置时,一定要具体、明确,如××市××区××街××号××花园××号楼××层××房。近年来,购买商品房纠纷呈上升趋势,或因面积不符,或因价格有诈,或因交付太迟等等,给购房者带来了一定的财力和精神上的损失。大部分原因是购房者在签订购房合同时粗心大意所致。许多购房者任由销售人员填写合同,拿过来只看看价格就马上签字,使合同失去了它应有的作用。近日,记者就如何正规地签订购房合同采访了市房管局的专业人士。首先,购房人在正式签订合同之前一定要审查开发商的资格,并确认你所要购买的房产是否具备销售条件。你可以要求开发商出示工商营业执照,以确认开发商的主体资格;你可以要求开发商出示所售楼盘的土地使用证、建筑许可证、施工许可证及商品房预(销)售许可证,也就是通常所说的四证,以确认你所要购买商品房的合法性。通过对四证的审查和你对所购楼盘的实地察看,你可以放心地签订正式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了。在签订购房合同时,一定要坚持使用国家认定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的规范文本,不要使用房地产开发商单方制定的合同文本,以防在合同中出现欺诈行为。购房者对合同中的各项条款一定要弄清楚,特别是有关房屋面积和购房者付款金额、付款方式等关键条款。尤其是在违约条款中,必须写明如果产生质量问题、面积不符问题、交房拖后、配套设施不全以及其他与合同内容不符时的索赔办法和赔付金额。目前我市使用的商品房的规范文本是由河南省工商局和河南省建设厅共同监制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正式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由开发商提供,是在当地房管部门登记过的格式合同。该合同由三部分组成:格式条款,选择条款,协议条款。格式条款是合同双方不能变更和选择的,没有商量的余地,双方必须同意;而选择条款和协议条款则必须在双方协商一致,或者以补充协议的形式在合同中表现出来,只要把握好选择条款和协议条款,就能充分保障购房人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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