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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夫妻双方各发给50%。原则上应当按月发放,经发放单位同意,也可以每年领取一次。当年没有领取的,不予补发。具体发放渠道: 1...
武汉独生子女补助金政策:1、从收到收据的月份到孩子14岁,每月支付5~20元的独生子女保健费。夫妻双方都有职场的情况下,双方职场各承担一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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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市独生子女补助金政策:(1)产假期间收到独生子女证的女职工,增加15天的产假,增加的假期视为全勤,发放工资奖金。(二)从收据月份到独生子女十四岁,每月按规定支付独生子女保健费,补助入学费,向村民支付一次奖金,免除每年应承担的农村义务工人。上述费用,夫妻双方都是员工,双方所属公司各支付一半的夫妻一方没有正式职业的,由有正式职业的公司全部支付的村民由乡村、村集体经济组织从乡村统一费用、村庄保留和其他集体收入支付的城镇个人工商店从个人工商管理费中支付的当地人民政府从个人工商店收入中提取集体保留费用的集体保留费用(三)城镇分配房屋和农村批准宅基地时,对独生子女按两个子女的份额计算。农村分配或调整承包土地(含水面、山场、果园等)时,独生子女可以按两个子女的份额计算。入学(园)、入学、招聘时,应在同等条件下优先照顾独生子女。(4)领取独生子女证的员工,退休时按独生子女证发放5%的养老金。结婚后终生不育或独生子女夭折后不再生育,也不领养子女的职工,退休时加发百分之十的退休金。夫妻领取《独生子女证》后再生育的,应收回《独生子女证》和全部奖励所得。
申办对象资格: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领取《独生子女证》: (1)夫妻生育一个孩子后不再生育,并且其子女在十六周岁以内的; (2)夫妻按有关规定收养一个孩子后不再生育,并且其子女在十六周岁以内的; (3)夫妻原有两个计划内生育的孩子,其中一个意外死亡,另一个不满十六周岁的; (4)夫妻丧偶后只有一个不满十六周岁孩子的; (5)夫妻离婚前生育过一个孩子,离婚时孩子判由本人抚养,并且该孩子不满十六周岁的; (6)再婚夫妻一方生育过一个孩子,另一方未生育过孩子,现家庭只有这一个不满十六周岁孩子的; (7)再婚夫妻再婚前双方各生育过一个孩子,其中一个由对方抚养,现家庭只有一个不满十六周岁孩子的; (8)经过批准可以生育第二个孩子的夫妻放弃生育,且现家庭孩子年龄在十六周岁以内的。不可以领证的情况(1)照顾生育第二个孩子的;(2)子女留在本市,父母双方在国外期间的;(3)未婚生育后不再结婚的;(4)单身(包括离婚者)收养孩子的;(5)孩子均已死亡的;(6)再婚夫妻一方原已生育过两个孩子,离婚时各抚养一个,又与初婚或从未生育过孩子的一方结婚,现家庭只有一个孩子的(〈细则〉施行前[1990年10月11日]已经领证的,可换证并继续享受)。注意事项(1)《独生子女证》发给独生子女父母,不发给独生子女本人。(2)领取《独生子女证》以自愿为原则,必须由独生子女父母提出申请,不申请者不得领证。(3)孩子年龄超过16周岁的,不予发证。(4)孩子户口未申报的,不予发证。
武汉生育津贴收取金额与产假天数、单位缴费基数等因素有关。根据女职工生育或流产(引用)上月用人单位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基数除以30日计算。具体计算公式如下:生育津贴=生育津贴日支付标准×产假天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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