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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是居民赖以生存的重要生活资料。为此,条例规定了征收住宅房屋时,被征收人选择产权调换的调换面积比例下限。由平房调换至多层住宅或者高层住宅的,分别按照建筑面积不低于1:1.2和1:1.3比例调换。各盟市可以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合理确定具体调换比例,但是不得低于自治区确定的指导性标准。征收非住宅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与经营者自身的经营状况密切相关,补偿标准的确定较为复杂。为了既充分保护被征收人和实际经营者的合法权益,又增强可操作性,条例规定,根据房屋被征收前的效益、停产停业期限等因素给予补偿。补偿标准不低于被征收房屋价值的百分之三。现实中,被征收房屋存在设有抵押权的情况。为保护抵押权人的合法权益,条例规定被征收房屋设有抵押权的,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告知抵押权人。公房承租是历史遗留问题。公有住房被征收时,涉及公有房屋承租人的切身利益。如何维护这部分人的合法权益?条例规定,公有住房承租人符合房改政策的,可以按照房改政策购买被征收房屋,设区的市人民政府、旗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对其按照被征收人予以补偿。被征收人对补偿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但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在补偿决定规定的期限内不予搬迁且经依法书面催告仍不搬迁的,政府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民法典》第二百四十三条【征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可以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和组织、个人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动产。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保障被征地农民的生活,维护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征收组织、个人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动产,应当依法给予征收补偿,维护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征收个人住宅的,还应当保障被征收人的居住条件。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贪污、挪用、私分、截留、拖欠征收补偿费等费用。以上便是内蒙古征地补偿标准不同项目的不同赔偿标准,有需要的朋友可以在其中依据对应项目找到符合自身的赔偿标准,当然由于规定较为概况,在现实生活中会因为实施的复杂性,有时难以及时有效地找到赔偿标准
如果工作时间(工伤):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食宿费、辅助器具费、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生活护理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 如果非工作时间(交通事故):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交通费、残疾赔偿金、被扶养人生活费、残疾辅助器具费、精神损害抚慰金。
拆迁是指取得拆迁许可的单位,根据城市建设规划要求和政府所批准的用地文件,依法拆除建设用地范围内的房屋和附属物,将该范围内的单位和居民重新安置,依法对农民集体所有土地实行征收或征用,并按照被征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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