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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对劳务报酬所得,其个人所得税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为: 1、每次收入不足4000元的: 应纳税额=(每次收入额-800)*20% 2、每次收...
1、应纳税所得额的确认 (1)含税劳务报酬所得不超过4000元的,应纳税所得额=含税劳务报酬所得-800; (2)含税劳务报酬所得超过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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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个人所得税计算公式为:应纳税所得额=月度收入-5000元(免征额)-专项扣除(三险一金等)-专项附加扣除-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 2、个人所得税是调整征税机关与自然人(居民、非居民人)之间在个人所得税的征纳与管理过程中所发生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个人取得劳务报酬所得,按下列办法计算应纳税额:(一)每次取得劳务报酬所得在4000元以下(含4000元)的,按减除费用800元以后的余额依照20%的比例税率计算应纳税额。(二)每次取得劳务报酬所得在4000元以上的,按减除20%的费用后的余额依照20%的比例税率计算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超过20000元至50000元的部分,依照税法规定计算应纳税额后再按照应纳税额加征五成;超过50000元的部分,加征十成。劳务报酬所得属于一次性收入的,以取得该项目收入为一次;属于同一项目连续收入的,以一个月内取得的收入为一次。
劳务报酬所得,其个人所得税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为: (1)每次收入不足4000元的: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每次收入额-800)*20% (2)每次收入在4000元以上的:应纳税=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每次收入额*(1-20%)*20% (3)每次收入的应纳税所得额超过20000元的: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每次收入额*(1-20%)*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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