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根据《中国公民收养子女登记办法》第5条的规定,应当准备好收养申请书和有关证件,并到有关部门开具办理登记时所需要提交的证明材料,具体包括: (...
收养关系当事人应当亲自到收养登记机关办理收养关系登记手续,收养人应提交提交收养申请书和下列证件、证明材料。 1、包括收养人的居民户口簿和居民...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一、收养人应当具备的条件: 1、无子女。 2、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 3、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 1、收养人的居民户口薄和居民身份证、结婚证、户籍证明(复印件)。 2、由收养人所在单位或者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出具的本人婚姻状况、有无子女和扶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等情况的证明(包括年经济收入),并加盖村、镇、街道公章。 3、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的身体健康检查证明。 4、年满三十周岁。 二、收养人只能收养一名子女。收养孤儿、残疾儿童或者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可以不受收养人无子女和收养一名的限制。 三、无配偶的男性收养女性的,收养人与被收养人的年龄应当相差四十周岁以上。 四、收养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儿童的,收养登记机关应当在登记前公告查找其生父母。自公告之日起满60日,弃婴、儿童的生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未领认的,被视为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儿童。 五、弃婴收养应提交收养申请书和下列证件、证明材料: 1、收养人的居民户口薄和居民身份证、结婚证、户籍证明(复印件)。 2、由收养人所在单位或者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出具的本人婚姻状况、有无子女和扶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等情况的证明(包括年经济收入),并加盖村、镇、街道公章。 3、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的身体健康检查证明。 4、收养人经常居住地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收养人无子女证明。 5、公安机关出具的捡拾弃婴、儿童报案的证明。 6、大人、小孩2寸照片各2张,合影照片1张(2寸)。
送养人需要提供以下材料到民政部门办理收养登记手续:①送养人的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②提供与当地计生部门签订的不违反计生规定协议书(镇、街道计生部门);③提供其所在单位或村(居)委会出具的送养人有特殊困难证明;④其中因丧偶或一方下落不明,由单方送养的,应提交配偶死亡或下落不明的证明;⑤被收养人生父母无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并对收养人有严重危害证明;⑥送养方与收养方必须订出协议。
领养孩子需要满足的条件:(一)无子女;(二)有抚养教育被人的能力;(三)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四)年满三十周岁。程序:收养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收养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的,办理登记的民政部门应当在登记前予以公告。收养关系当事人愿意订立收养协议的,可以订立收养协议。收养关系当事人各方或者一方要求办理收养公证的,应当办理收养公证。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446人已浏览
208人已浏览
3,876人已浏览
243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